市区公租房申请门槛再次降低

07.07.2015  11:08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退休人员申请不受收入限制

毕业未满8年的大中专毕业生也有机会申请

石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门槛迎来大幅度放宽。石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扩大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对收入、毕业年限、户口年限等部分申请条件进行了调整,大幅降低了准入门槛,同时还本着便民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了简化和规范,最大程度地方便了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保障。

三类人群申请条件放宽

按照《通知》规定,本次扩大住房保障范围的对象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需要满足3个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口,且在当地城镇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现执行家庭人均月收入在3260元以下);申请人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不再受收入限制;

3、申请人家庭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新就业职工申请需要满足4个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或持有市区居住证;

2、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毕业未满8年;

3、收入稳定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申请人家庭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需要满足4个条件

1、持有市区居住证;

2、收入稳定且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

4、申请人家庭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另外,单身申请人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方可申请。

单身申请人父母在本市房产数量大于子女数、父母在本市有单套及以上非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上)、家庭房产总面积除以申请人父母及与其同住子女的总人数大于等于30平方米的不得申请。

提醒:这些申报材料要带齐

目前,新版申请表已经下发到各区,7月份已经开始受理申请。按照《通知》规定,申请人需填写《石家庄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单身申请人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须提供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2、户籍(居住)证明 户籍在市区的申请人需提供户口本主页及家庭成员户口页复印件;户籍不在市区的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市区居住证复印件。

3、婚姻证明 已婚申请人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单身申请人(含未婚、离异、丧偶)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当前婚姻情况证明。

4、收入证明 户籍在市区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需提供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收入情况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或经营所在地居(村)委会(市场)出具的《经营证明》,18周岁以上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无需提供收入证明。

5、学历证明 新就业职工提供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复印件。

6、社保证明 外来务工人员提供自申请之日前6个月内的社会劳动保险缴存记录证明或由代缴单位提供的代缴证明;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新就业职工人无需提供社保证明。

另外,市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和市级以上见义勇为人员,在市区工作的全国和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等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证件材料;原廉租房保障家庭转化为公租房家庭的,须提供保障房管理公司出具的诚信证明。

解读:新规5大亮点

针对《通知》与之前执行规定的不同之处,昨日,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士解读《通知》5大亮点:

收入要求大幅度放宽

在申请条件上,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收入要求双双放宽。其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从以前执行的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大幅放宽到现在的1.5倍(现执行家庭人均月收入在3260元以下);对于外来务工人员从以前执行的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直接放宽到现在的不再限制收入。考虑到退休人员养老、健康方面支出较多,所以直接放开收入限制:只要能提供退休证或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申请人,不再受收入限制。

户口年限放开了

对于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省会以前执行的政策是户口须满3年。这次直接调整为:具有市区常住户口,且在当地城镇实际居住,不再设居住年限的限制。

新就业职工毕业年限5年变8年

对于新就业职工,以前石市执行的是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毕业未满5年;此次直接调整为毕业未满8年,将更多的新就业职工纳入到政府住房保障大伞下。

缴纳社会保险不再设年限门槛

以前石市执行的是外来务工在石市缴纳保险需要连续满一年或者累计满2年,这次对年限要求完全放开,仅要求只要是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即可。

提交材料全面简化

在放宽申请人收入、户口、毕业年限、缴纳保险等各方面门槛的同时,《通知》还对申请提交材料进行了全面简化。以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申请人要填报提交厚厚的一沓材料,现在直接简化为一张报名表外加收入和就业证明,在最大程度上方便了申请人申报。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以前提供收入证明要到银行打工资卡流水,还需要单位法人盖章,现在全部简化;房屋租赁资料也进行了简化,只要有租赁合同即可。

住房保障部门咨询电话

市住房保障部门:87060925、87046141

高新区:85095016 桥西区:83050274 新华区:86952339

裕华区:86578228 长安区:85996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