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出台政策鼓励外资投向重点领域

24.08.2017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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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出台《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的意见》,鼓励外资投向重点领域,对列入省市重点建设计划的外商投资项目实行“保姆式”全程领办、代办制。

鼓励外资参与传统产业改造提升

意见》明确,鼓励外资投向重点领域。引导外资投向生物产业、电子信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等新兴产业。

鼓励外资参与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引导外资参与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引进战略投资,推进传统产业国有企业兼并重组。钢铁行业重点引进先进冶炼技术和工艺,提升产品档次和行业整体水平。石化行业重点引进精细、高端化学品技术,延伸产业链条。水泥、玻璃、陶瓷等建材行业重点引进节能、循环利用技术,开发新型环保建材,实现资源能源消耗减量化。

鼓励外资参与各类基础设施PPP项目合作,重点投向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参与城市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及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等。支持外资依法依规以特许经营方式等参与管理运营,同等适用有关支持政策。

对外商在省会新设立或参与设立的新认定(建成)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为重点外商投资项目提供“保姆式”全程代办

意见》指出,将降低外商投资企业成本,再取消和下放一批市本级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降低交易成本。

对列入省市重点建设计划的外商投资项目实行“保姆式”全程领办、代办制。对列入省市重点建设计划的外商投资项目,实行全程无偿代办制度,由各相关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明确专职代办员,实行“一站受理、全程代办、服务到底”。

对重大利用外资项目予以奖励。市财政建立专项资金,对我市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重点项目、当年实际到位外资5000万美元以上项目和境外世界500强公司、知名跨国公司投资项目予以奖补。

为外商提供低成本的融资方式

意见》明确,对外商投资项目提供金融支持。建立天使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并购基金、上市平台等全链条基金体系,完善股权、债券、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信用担保、信用保险等金融工具,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多元化、低成本的融资方式。整合上市公司等有关资源,为重大外资项目在证券市场进行融资。

按照相关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成功挂牌上市给予一次性补助。

对在境内外主板、创业板成功上市的企业补助200万元,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补助150万元,对在石家庄股权交易所等境内外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成功挂牌的企业补助30万元。

保障外资项目用地需求。对重点外商投资项目,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上予以大力支持。对总投资1亿美元以上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省重点项目。对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优先纳入市重点项目管理,为项目及时落地提供用地保障。对工业用地鼓励采取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应方式,及弹性土地出让年限供应政策。 (记者 吴 温)

 

责任编辑:王春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