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出台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意见

22.12.2014  17:13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水平,增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质量效益,近日,我市出台《规范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从组织结构、人员待遇、装备保障等方面入手,规范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意见规定,安全生产重点乡镇和安全监管任务较重的乡镇必须配备安监站长,安监站长人选应熟悉安全生产工作。乡镇政府要安排培训专项费用,加强乡镇安监人员培训,定期组织乡镇安监站人员参加市、县组织的执法培训,确保安监人员100%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