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市印发《武安市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24.05.2016  15:26

 

  日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和《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2015〕23号)等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构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武安市印发了《武安市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武政发(2016)5号),为供销社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

明确了改革目标。到2020年,新型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全面形成,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健全完善,为农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资产中心”三位一体的组织架构全面建成,构建系统指导体系和经营服务体系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部署了改革任务。一是创新组织体系。按照办成实体性与公益性相结合的合作经济组织的要求,推进供销合作社与现代服务网络一体化,与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一体化,与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一体化,形成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资产中心“三位一体”的组织架构。二是创新服务体系。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探索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服务模式,开展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的系列化服务;支持供销合作社建设乡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供销合作社超市和村级综合服务社,将其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及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支持供销合作社整合系统庄稼医生、农产品经纪人培训资源,建设农民职业教育培训基地,逐步形成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农民职业技能教育模式。三是创新经营体系。支持供销社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网工程”,积极对接“百城购物·供销社超市”建设,大力争取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整合系统内外资源,加快农产品、农资、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盐业流通网络建设。形成市有配送中心、乡镇有超市、村有综合服务社,集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和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安全放心、高效快捷、运行规范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四是创新农村金融体系。大力发展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组建小额贷款公司,构建农村投融资担保平台,开展农业保险业务,构建农村产权交易体系。五是创新管理体制。改革内部机制。保留供销合作社性质不变,按照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的职能要求,合理设置内设机构,逐步实行领导层选任制。依据机构职责实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管理和企业化管理。健全社有资产管理制度。市供销社规范资产管理中心运营,加强社有资产管理,保持社有资产的完整性和控制力。市、基两级社通过资产、管理、技术、股本、品牌等经营要素相互参股,形成利益共同体。

制定了推进措施。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强化政策支持。财政部门要在“新网工程”、化肥淡季储备、盐业储备、综合服务中心、农村超市建设及惠农工程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土资源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土发<2009>173号),支持供销合作社做好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工商行政和食药监部门要对供销合作社领办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按照具备法人资格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准予工商注册登记。支持供销社回收企业从事废旧汽车、废旧家电拆解业务。鼓励供销社社有企业从事新能源经营服务业务。支持供销社建立为农服务数据库,加强大数据收集和应用,提高为农服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保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供销合作社系统资产属社有资产,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随意侵占、平调供销合作社的财产,不得随意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业单位的隶属关系,保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的完整性。因城镇建设、公路建设需要拆迁、占用供销合作社经营设施和经营场地的,要严格按照中央和国务院有关规定,根据土地现状,按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