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石家庄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12.07.2018  20:54

 

中共石家庄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

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9月28日至2018年1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18年4月1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严格履行整改工作责任
  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认为抓好巡察整改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髓、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的具体体现,是市局党委进一步强化政治体检、净化政治生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警的重大机遇,是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促进各项公安工作全面提档升级的重大契机,必须确保反馈的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市公安局党委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坚持立行立改,真认账、不推诿,真整改、不敷衍,坚决把讲政治贯穿整改全过程,坚决做到整改责任全承担,坚决实现所有问题全整改,坚决推进整改措施全落实。

  (一)深入领会精神,提升认识站位。4月18日下午,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反馈巡察意见电视电话大会刚一结束,市公安局党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市公安局党委认为,市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严肃中肯地指出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整改建议,为市公安局党委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好管党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方面明确了努力方向。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主动认领,照单全收,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讨,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市公安局成立了由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胜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王云才,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建芬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工作办公室,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刘子君兼任办公室主任,政治部副主任兼教育训练处处长刘志行、队伍管理处处长张敬军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党建组、案件查处组三个职能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请示汇报、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上传下达、档案整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率先垂范,统筹部署,先后主持召开了5次专题党委会和3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其他党委委员分别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要求,形成了有效的整改合力。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市公安局党委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石公委[2018]62号)和《市公安局关于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清单》,针对巡察指出的所有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确定了48项整改任务,制定了191条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对问题较多的单位采取点对点督导、点对面推进的有力举措,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四)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市公安局党委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4月20日,市公安局专题召开整改工作动员大会,对整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之后,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及时向各级主要领导和责任单位发放21期“整改工作提示”,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市公安局整改办先后召开62次剖析点评会议,发挥典型示范引领效应,抓住两头,带动中间,采取剖析麻雀、精准指导等方式,积极推进落实工作,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实行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式运作,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整改方案》中明确的整改任务,46项现已完成,还有2项正在整改。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截至目前,市公安局党委出台或完善了制度性文件18份,其中,党委文件7份,市局行政文件11份。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共查办处理了15人次,5人受到了党政纪处分;驻局纪检监察组自办案件16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6人;市委第二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34件,立案1件,组织处理10人,党政纪处分5人次。做到了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

1 .局党委政治意识不强,对市委巡察工作重视不够,对中央严禁机关事业单位经商办企业政策不落实

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坚持政治建警,筑牢忠诚警魂,自觉将省会公安置于市委的绝对领导下,在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强化所有党员的教育管理,自觉将退休人员纳入公安党建工作的管理范畴,杜绝漏管失控现象;三是通过多种形式,将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传达到基层一线,做到全警领会,全警贯彻,杜绝发生漏点断线现象;四是要求汇报不及时、反应不迅速、工作不到位的3位局领导,在专题党委会上剖析原因、端正态度、提高认识。6月5日,市局党委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查摆剖析会,对“巡察工作重视程度、抓工作带队伍责任担当、履行主体责任、工作中协调协作”等方面,进行查摆剖析。通过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市局党委“一班人”进一步认识到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严肃性和艰巨性,认识到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主动是政治要求,整改是最大保护,高标准是最高效率”的意识,把整改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聚焦突出问题,深入抓整改,坚决抓落实,强力抓推进,确保整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针对交管局违规开办企业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规定,定期召开专题党委会,专门研究议定党建工作落实情况,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二是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第11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向交管局党委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责令交管局党委依据中央相关政策及法规,尽快研究纠正意见,及早实现交管局与企业的彻底干净脱钩。交管局党委主动认领,深剖原因,自觉“回头看”,对“违规开办企业”现象进行“人”、“财”、“物”彻查,特别是时间、任务、财务等都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依法依规依纪稳妥推进脱钩工作。

2 .干部队伍调整不及时,存在空岗和代理问题。

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市公安局党委主动担当,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让“政治进步”成为从优待警的第一举措,时机成熟后及时调整干部;二是对科级干部职数空缺和临时代理情况进行摸底调研,掌握底数;三是待市级机构改革完成后适时启动,研究制定科级干部调整方案,彻底解决空缺、代理等问题;四是根据上级政策规定,探索建立跨警种、跨部门的干部轮岗交流长效机制;五是针对特警支队县级干部年龄偏大问题,积极协调市委和市委组织部适时调整补充。待上级政策允许时,第一时间启动干部调整工作,采取成熟一批、调整一批的方式,坚持在公安工作实践中发现人才、锻炼干部,及时将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3 .局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系统内层级设置不合理、职权重叠,影响工作。

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市公安局党委深刻反思干部调整工作中存在的“政治福利,轮流坐庄”局部利益现象,严格标准、严格条件,按组织规定推荐干部;二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强与市委组织部的沟通汇报,对市警校党委书记、特警支队政委等县级领导岗位提出合适的人选,供市委和市委组织部参考;三是按照上级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公安机关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理顺管理体制;四是严格按市编办要求申报机构和设置职数,决不能出现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的问题。目前,市警校党委书记已不再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兼任。

4 .对辅警队伍管理不到位、不规范、教育跟不上,辅警上路查车、乱设障碍、刁难群众。

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严把入口关,明确市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工作由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各县(市、区)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工作由本单位政工部门负责,严禁私招滥雇;二是按照“谁使用,谁管理”原则,责成各用人单位加强对警务辅助人员教育管理;三是根据《石家庄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积极协调省公安厅和市财政局,将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身份整体转换为警辅身份,尽快落实薪酬标准,实现同岗同酬,薪酬待遇统一提高到3030元,统一配发辅警服装;四是严格按照《石家庄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党员管理办法(试行)》,加大辅警队伍党建工作力度,6月底前将全体警辅党员党组织关系全部转入公安机关进行管理;五是健全考核制度,对警辅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层级晋升挂钩,出台警辅人员奖励办法,划拨专项奖励经费,根据年度考核等次,设置不同的奖励金额,每年组织警辅人员进行一次体检;六是为基层一线和高危岗位的警辅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发生工伤、工亡事故或职业病的警辅人员,为其申请工伤、工亡认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报销相关费用;七是纪检监察、督察部门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坚决纠正警辅人员代理民警执法、故意刁难群众等问题,严肃执纪问责,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警辅人员,依规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目前,市政府要求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合力推进落实警务辅助人员同酬事宜。市局现有1730名辅警党员中,党组织关系已在公安机关的527名,其余正在办理转接手续。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

5 .局党委抓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主责主业抓而不实。

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全面落实市公安局党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每季度听取一次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汇报;二是定期召开局属各党组织书记培训会议,提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制定网发《石家庄市公安局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局党委、党委书记、党委委员,局机关党委、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各基层党组织、党组织书记的职责。为确保党委主体责任到位,市局党委制定了《石家庄市公安局机关党建工作考核指标》,对党建工作任务细化、量化、标准化,每年对局属各党组织进行检查考核,以考促廉、以考促建、以考促管,从而避免了“以警务代替党务、失责失业”的问题再次发生。

6 .局党委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 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局党委委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制度;二是统一制发专用学习笔记本,专门用于局党委委员参加学习时使用,要求本人亲自填写,严禁他人代笔;三是每季度下发一次工作提示,提醒局党委委员认真记录学习笔记;四是对《党支部工作手册》和党员的学习笔记,坚持每月一抽查、每月一督导、每月一通报,确保相关记录真实完整;五是对涉嫌造假的行为,一经查实,由局党委书记对支部书记、党小组长进行谈话训诫,并在全局范围内通报批评。经6月1日抽查,没有发现市局党委委员政治生活走形式、不认真的问题。

7 .理论学习走过场,党委成员学习记录少的问题。 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市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年度学习计划,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坚决做到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二是每月第一个周五下午,局党委书记集中检查所有党委委员学习笔记;三是对因病因事请假未参加中心组学习的,会后统一印发学习提纲,安排补课补笔记;四是集中利用20天时间,按照中心组学习记录上的时间和内容,从2016年第一次中心组学习开始,补齐学习笔记。目前,上级要求以及市局党委安排的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已全部认真落实,确保了学习真实、内容真实、记录真实、效果真实。

8 .局党委对基层党建不重视,党费收缴不规范。 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对问题单位党支部书记和相关人员逐一进行谈话教育,认清问题实质,剖析思想根源,对存在问题进行彻底整改;二是要求局属各党组织召开一次查找问题专题会议,从支部书记到普通党员逐人对照检查,深刻吸取教训,做到举一反三,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三是重申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的一般程序,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四是严格执行《党支部工作手册》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专人负责填写,落实党员逐人签名制度,严禁代签,每月由支部书记审核把关;五是对2014年以来党费收缴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照党员名册,准确计算党费基数和比例,落实每月缴纳党费和公示制度,规范《党费证》填写,妥善保管相关记录,每月由支部书记审核签字,彻底整改党费收缴不规范特别是漏缴、漏登等问题。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均按要求统一规范了党费收缴和支部党员大会逐人签名制度,增强了党员民警的党性意识,增强了党员民警的荣誉感和归属感。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9 .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抓的不牢、压的不实。

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坚持“党委定期议廉”制度,每季度局党委专门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安排、部署、推进党建工作,抓实、压实、落实主体责任;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文件规定,确保学深学透、把握精髓、领会要义,坚决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三转”到位;三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积极协调市纪委、市监察委,尽快配齐配强驻局纪检监察组干部;四是始终把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纪律作风建设摆上突出位置,全力支持和保障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的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市公安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局研究制定了《石家庄市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明确了市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其中,市局党委责任20项、市局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10项、市局党委委员责任10项、市局党委工作部门责任17项、驻局纪检监察组领导班子责任17项、驻局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责任13项、驻局纪检监察组其他班子成员责任6项。进一步加大了按制度管人管事的力度,强力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

10 .局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力,对下属单位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缺失,下属单位出现“塌方式”腐败,仍没有吸取教训。

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驻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反思自身“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发挥如何,查找工作短板,弥补工作缺陷,确定违法行为较多的警种部门为重点监督对象,构建全时空惩防体系;二是深刻剖析车驾管系统出现“塌方式”腐败原因,认真查找党建工作薄弱环节,深入反思交管系统在党员民警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三是市公安局成立工作组进驻交管局,督导交管局党委彻底整改问题,推进交管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交管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四是市公安局、交管局两级纪检监察部门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重点查处车驾管系统民警顶风违纪案件,对查出的问题一律顶格处理,并按规定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五是在全市交管系统实行重点和热点岗位轮换制度,每年轮换一次;六是加快推进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推广应用“互联网+交警”工作模式,推广应用12123APP手机客户端,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彻底封死暗箱操作;七是深入开展“两整一清”(整顿队伍、整治环境、清剿车驾托)专项行动,加大对非法中介查处力度,彻底切断“车驾托”人脉资源,从根本上杜绝此类问题。目前,驾驶证考试的考官、考场、考台、考车均已随机确定,切断了驾校与考官的联系。考生预约考试实现了互联网自主预约,所有考试科目均实现了电子智能评判;对车管一、二分所19名民警、16名辅警进行了轮岗交流,对长安交警大队辅警常欢于2017年11月收受货车司机700元钱违规放行问题,交管局作出了辞退的处理决定。

11 .局纪委“三转”不到位,执纪宽松软,主责部门有令不行、有责不履。

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2016年底,市公安局纪检监察体制已经改革,现市公安局纪委、监察室已被撤销,改为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二是组织全体纪检监察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刑法》、《刑诉法》等与履行监察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目前,驻局纪检监察组已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党纪严于国法”的教育,继续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给予党政纪处分的,依规依纪提出处分意见,从重、从严、从快给予党政纪处分,坚决不包庇、不降格,彻底改变重政纪、轻党纪的倾向。

12 .市内分局纪委“三转”不到位,主业不突出,执纪问责力度不够。

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充分发挥管人、管事、管案、管钱、管物、管重点岗位的监督作用;二是加强案件线索摸排,逐一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认真核实,确保不疏漏每一个问题;三是严格责任追究,落实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对所有实名投诉举报开展100%核查,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案(事)件逐件核查,对违法违纪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四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配齐配强领导干部,优化人员结构,选调优秀民警充实纪检监察队伍。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多发

13 .从严治警不力,干警队伍软弱涣散,个别基层干警作风粗暴、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突出

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每月开展一次队伍思想研判,深入查找、分析、研判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制定具体帮教与管理措施,全力抓好整改提高;二是每季度召开一次队伍建设联席会议,研究队伍建设重大事项,研判队伍中倾向性、普遍性问题,推出举措,狠抓落实;三是每月下发一期理论学习要点,明确重点学习内容,督促全警把经常性学习抓实抓到位,打牢民警的思想根基。深入开展了“学习吕建江同志先进事迹、整饬纪律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活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彻底解决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差、纪律松弛、作风涣散、态度粗暴、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腐败等问题,重点围绕“七查七看”,从严查处各种违章违规、违法违纪者,果断铲除“害群之马”,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做到警钟长鸣、警报长响,确保队伍安全稳定。

14 .干警队伍中思想麻痹、作风疲沓、不思进取等四风问题易发多发,廉政、安全事故频出

针对滥设行政许可,交通通行证种类多、期限不等,服务窗口办证慢等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用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行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武装头脑,每半年召开一次警民恳谈会,听民意、察民情、解民忧,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二是加大科技信息投入,充分运用“互联网+交管”模式,增加线上申办途径,群众可以通过手机APP、微信客户端和互联网服务窗线上办理。目前,交管局已经迅速将通行证种类由14种减少为2种,使用期限延长至半年、一年,并且对符合条件的办证车辆予以当日办结,对不符合条件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针对公交分局、汇通派出所个别干警有案不立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对巡察反馈的有案不立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彻底整改,责成公交、桥西两个分局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二是公交分局组织开展了受立案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近两年有案不立问题开展执法回头看,深挖细掘,找准问题。目前,桥西分局已将所涉及案件补录到执法办案系统,市公安局已启动网上办案系统,加强办案流程监管,督促办案民警应立则立、当立必立。同时,进一步强化了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实行“一案一考、一案一评”,以考评来促进民警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升。

  针对2017年10月15日长安区重点稳控人员进京后散发传单,造成重大影响的问题。采取整改措施:一是针对十九大期间重点人员进京滋事问题,责成长安分局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民警董凯执行三天禁闭措施,将协勤杨志涛调离原工作岗位,全面彻底排查,掌握辖区重点人员底数,确定管理级别,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好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确保不漏管、不失控;二是制定完善了《重点人员管控工作机制》和《情报信息核查工作规范》,对重点人落实源头管控措施,强化情报信息工作的协调统一;三是加强环京三道防线警务站的安检查控工作,充分运用技侦、网安以及情报平台等情报科技手段,切实加强对各类重点群体人员的监测侦控工作;四是开展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增强民警责任意识,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公交分局积极与铁路公安部门进行协调,已经建立了重大安保任务的联查机制,运用好科技手段,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针对十九大安保期间,自10月9日至13日,督察发现干警违反四项禁令、不认真履职及重点人员失控等105项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针对105项问题下发督察通报,责令相关单位查明原因立即整改,并提交专题整改报告;二是把105项问题分类梳理为11类,将此11类问题列为2018年督察重点,全面开展督导检查;三是结合各阶段督察任务,在开展现场督察的同时,每天对窗口单位、执法场所进行网上督察。市、县两级督察联动,采取面上督察、线上督察、交叉督察等方式,切实加大督察力度,实现督察全覆盖;四是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当场整改的,一律责令当场整改,无法当场整改的,限期整改并跟踪督办,对普遍性的问题,在督促整改的同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警种迅速研究处理;五是对同一单位同类问题重复发生的,予以全局通报批评,并下发《督察通知书》或《督察建议书》,造成严重后果的,建议相关部门作出处理。目前,105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其中,辞退1人,禁闭1人,停止执行职务1人,通报批评93人。

15 .违规发放津补贴、乱收费、乱摊派等顶风违纪现象屡有发生。

针对2014年特警支队违规发放补助25万元、新华分局违规发放奖金4.5万元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4月25日前,全部收回违规发放的奖金、补助;二是迅速开展“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自纠,及时将自查情况报主管部门审核;三是要求局属一、二级财务核算单位、各县(市、区)公安局、公安分局,参照修订后的《石家庄市公安局财务管理办法》,制定各自的财务管理制度,围绕预算、收入、支出、涉案财物管理、财务报告和财务监督等,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审批流程,狠抓源头治理;四是强化监督检查,把“严肃财经纪律、禁止滥发奖金、工资、补贴等”纳入纪检监察部门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范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纪违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目前,两个单位违规发放的奖金、补助已全部收回,并举一反三,严格执行财务纪律,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针对2016年第二看守所用监管医院经费购买日用品发放福利1.96万元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就调整公安监管医院经费使用范围向市财政局专门请示,经批复同意后,增加用于购买监区内消毒、洗涤用品和在押人员日常生活、卫生洗涤用品等支出项目;二是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落实“一把手”负责制,督导各项财务制度落实;三是深刻吸取经验教训,加强财务人员教育培训,提升财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市局党委坚持“党管一切”原则,加强了对看守所财务审计,要求市局审计处每年对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费实际支出、看守所经费管理和使用等进行审计监督,实现了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针对2013年技侦支队收取烟草公司协办费8万元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迅速对2013年收取烟草公司协办费8万元的情况进行调查,彻底查清协办费来源和管理使用情况,对相关账目、票据进行核查,将问题查清后,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依法上缴市财政;二是迅速开展“回头看”,对近年来所办案件涉及相关费用的情况逐一核查,举一反三,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三是组织学习技侦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每季度开展执法培训和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技侦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问题;四是抓紧开通刑事案件受理系统,方便基层侦查办案,实现“多上网、少跑路”的效果;五是进一步提升民警服务基层意识,多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既要做到热情文明、快速高效,又要做到严格依法、廉洁守纪。技侦支队收取烟草公司协办费8万元已经依法上缴市财政,经查无违规使用的问题。

针对2016年第一看守所生产收入脱离财务部门监管,涉及金额112万元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市公安局审计处对“2016年生产收入112万元脱离财务部门监管”进行专项审计,如有问题,严肃处理和追责;二是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落实“一把手”负责制,督导各项财务制度落实;三是深刻吸取经验教训,加强财务人员教育培训,提升财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四是加强对看守所财务审计,每年对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费实际支出、看守所经费管理和使用等进行审计监督,实现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目前,市局所有监管场所均将脱离财务部门监管的全部生产收入纳入财政预算,彻底整改了“生产收入脱离财务部门监管”问题。

针对2016年第二看守所违规用在押人员代管款项154万元为在押人员加餐的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立即取消用在押人员代管款项为在押人员加餐;二是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落实“一把手”负责制,督导各项财务制度落实;三是深刻吸取经验教训,加强财务人员教育培训,提升财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市局党委加大了对看守所系统的财务审计力度,要求市局审计处每年对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费实际支出、看守所经费管理和使用等进行审计监督,实现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彻底整改了违规使用、随意使用在押人员代管款项的问题。

16 .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依然严重。

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开展为期一年的涉牌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对全体民警、警辅人员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悬挂号牌、套牌违法行为进行集中重点整治;二是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对所有机动车不挂牌、套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三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每月组织人员深入辖区分局、派出所、警务站,对警务人员开展文明行车、安全行车宣传教育;四是对民警、警辅人员驾驶机动车不挂牌、套牌违法行为,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同时,通报所在单位,按权限对当事人、责任人依纪依规给予党政纪处分。4月19日以来,市交管局共查获公安机关内部人员驾驶机动车不挂牌、套牌等交通违法行为5人,都依法进行了扣分、罚款的处罚。

   17.部分干警政治敏锐性不强,便民服务意识较差,落实“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群众反映强烈。

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增强全市治安系统民警和警辅人员的宗旨观念、服务意识,坚决纠正伤害群众感情、损害公安机关形象的行为,推动窗口单位提速、提质、提效;二是加强对基层派出所窗口单位民警的业务培训,通过多种方式,将工作规范、办事流程、注意事项等内容传达至窗口单位每名民警,切实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三是拓展服务范围。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主动采取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网上服务、快递服务等方式,简化手续,简捷流程,决不让群众跑“第二趟”。目前,市公安局已简化了公安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办理流程,无需办事处、居委会出具证明,统一规范文书样式,并向全社会公布。

  三、巩固整改成果,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总的来看,经过前一阶段努力,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我们将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管一切”的新要求,再接再厉、乘胜追击,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整改没效果不停息,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公安工作全面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持续发力,巩固扩大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认真跟踪问效,巩固整改成效,防止出现反弹;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不达目的决不收兵;对需要举一反三、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坚持挂账不销账,咬定青山不放松,确保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坚持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担当,全面从严治党。 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在全市公安系统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抓好党委班子自身建设,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

(三)立足实际,推动公安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省会公安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习总书记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大力加强公正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服务综合治理,扎实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不断提高公安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公安机关,忠诚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努力为建设平安和谐幸福石家庄作出积极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7月12日至9月12日)。联系方式:电话86863833 (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桥西区元南路66号;邮政编码:05000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石家庄市公安局委员会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