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推行居民身份证邮递便民措施

05.04.2016  16:22

  为全面落实省厅改进工作作风深化便民利民现场会精神,践行好省厅二十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市公安局与市邮政公司合作,在我市全面推行居民身份证邮政速递业务。
  业务推出后,居民在办理身份证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愿选择通过寄递方式领取证件。由派出所户籍民警引导需办理邮寄的群众扫描“微信居民身份证寄递”专用二维码,在线办理居民身份证寄递信息录入,并按照统一标准采用微信支付和到付方式收取费用,公安机关不代收费。此举有效提高了居民身份证制作发放效率,方便了群众领取证件,切实提高群众对人口管理工作满意度。
  同时,人口管理支队将制作完成的居民身份证在第一时间邮寄到各县(市、区)公安局、公安分局人口管理部门,减轻了基层单位的工作压力,确保居民身份证快速送达到群众手中,为落实省厅新提出的居民身份证15个工作日内制作发放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