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供销社开展农资商品经营质量专项整治活动

18.03.2015  18:25

          为维护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为农民提供安全优质的农资商品,杜绝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石家庄市供销社以3·15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在全系统集中开展农资商品经营质量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督导检查农资经销企业执行好“四个坚持”。 对系统内所有的农资经销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是看在经营过程中是否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三证制度、坚持从正规厂商进货、坚持与农资公司签订质量保证书、坚持管理备案制度。同时,联合各县(市)区社主动与工商、质检、农业等部门对接,对经营网点农资商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不让假冒伪劣农资流入农户手中。 二是规范完善农资市场经营管理“三项制度”。 进一步规范完善市场经营“三个制度”,即农资进货把关制度、备案制度、质量检测制度,确保从源头控制农资经营质量。同时,继续完善农资诚信经营制度,主动与工商、农业等部门合作,建立农资经营质量保证金制度,参与统一打击行动,保持供销社农资经营的良好信誉。 三是对农资经营质量实行“一票否决”。 建立农资经营质量一把手负责制,凡是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经营网点,属于供销社直属的,对经营负责人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和问责;对于加盟的,取消合作加盟关系,禁用供销社标示;对于农资经营企业,追究负责人责任,三年内禁止该企业申报任何政策扶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