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以机制创新为切入点秋冬季造林取得新突破

02.12.2014  23:53
  河北省沧州市把造林绿化作为建设生态绿美沧州、推进沧州绿色崛起的一场攻坚战役来打,重点实施了6+1+1绿色廊道、森林“围城”、六个万亩造林大方绿化工程,切实活化造林机制,充分调度全市上下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全市秋冬造林绿化在“质”与“量”上都取得新突破。截止11月25日,全市完成造林112254亩,流转土地70268亩,完成秋冬造林任务的74.8%。    一、在领导机制上,着力强化一个“责”字,建立上下贯通的目标责任新机制。各级普遍把造林绿化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大力推行一把手负责制,市委书记亲自主持召开全市秋冬造林推进会,亲自调度各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推动造林工作,为深入推进造林工作的开展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在工作中,全市大力推行一把手亲自抓、主管副职具体抓、林业等有关部门主动抓、全社会共同抓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将造林目标、工作重点、具体任务和完成时限层层落实到人员、地块,在全市建立了上下贯通的目标责任追究机制,使广大干部群众人人头上有压力,个个身上有动力,形成了齐抓共管、奋勇争先的生动局面。   二、在投入机制上,着力抓好一个“大”字,形成多元投入的造林筹资新格局。市委、市政府对造林绿化极为重视,在市财政非常困难的情况下,仍拿出专项资金1亿元用于造林绿化的奖补,并制定了具体的奖补管理办法。各县(市、区)也积极加大财政投入,拿出本级财政预算支出的2%以上用于造林绿化。同时,各县(市、区)还通过征集绿化基金、企业及大户造林、认捐认养等多种方式广筹社会资金,努力形成多主体参与、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造林绿化新格局。   三、在运行机制上,着力激发一个“活”字,积极探索创新造林新模式。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专业化造林”的原则,各地积极探索研究和创新造林机制,出台优惠政策。主要分为四种类型:一是政企合作造林型。即由政府出资流转绿化用地,全部承包给大户或造林公司所有。如:盐山县对沧乐路、正港路、邯黄铁路以及森林公园等重点片区,统一进行土地流转,期限至2029年,然后直接交由专业绿化公司、造林大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承包造林并经营管护,绿化用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归大户或公司所有。二是企业、大户自主流转造林型。即由大户自主流转土地造林,政府给予补贴的形式。如:运河区规定,对通道绿化和2000亩以上规模的园区绿化,每亩奖补1200元。三是专业队承包造林型。即由政府统一流转土地后,由具备资质的专业造林队伍对工程进行承包造林,土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归政府所有。如:海兴县针对地碱水咸、植树造林难度较大的现状,对全县范围内所有的绿化工程,全部由专业队按规划设计施工,自行管护,工程验收后,政府按成活率给予补贴结算。四是风险抵押造林型。即由造林公司向政府交纳一定数额的抵押保险金,才有资质参与完成造林工程的模式。如:吴桥县规定,造林公司须具备承包100亩以上绿化工程的能力,且须向县政府一次性缴纳500元/亩的造林抵押保证金。承包造林验收后,成活率、保存率达到85%以上的方可享受每年每亩800元的奖补资金。截止到目前,该县已吸引13家造林公司积极参与,县政府已收缴抵押保证金500万元。   四、在动员机制上,着力推动一个“广”字,打造广泛参与的造林新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设立专栏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和动员,努力做到造林期间报纸上天天有字、电视上天天有影、电台上天天有声、网络上天天有信。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秋冬造林推进会后,全市每天都有上万名干部群众奋战在造林生产第一线。   五、在督查机制上,着力突出一个“严”字,严格三个层次的督导新机制。为推动全市造林工作切实富有成效,全市认真坚持三个层次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一是领导亲自督导。市、县两级党委、政府领导不定时、不定期地深入重点地段,现场调度,督导进度。市政府陈平副市长曾先后5次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和调度造林工作。二是“两办”督查室进行督导。市、县党委、政府“两办”督查室根据时间节点和绿化进度,对各县(市、区)进行现场督导,并进行通报。三是林业专项督导。市林业局局长专门致信各县(市、区)林业(农林)局长,要求切实当好当地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履好职、尽好责,全力以赴组织好秋冬造林大会战。在此基础上,市、县林业局全都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分片包任务、包地块、包进度,现场跟踪指导、工作督导,确保了造林绿化的高质量。(第095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