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 石家庄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10.09.2015  10:52

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

石家庄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5年9月9日石家庄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石家庄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石家庄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9月11日召开。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补选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市长;补选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补选石家庄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