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严肃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

11.01.2016  17:06

  目前,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在我省开展环保督察工作。近日,督察组向我市移交收到的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线索。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市环保、公安等部门和相关县(市)区,对相关问题逐一核查确认并严肃处理。

  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环境污染问题线索后,相关部门和县(市)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第一时间派出专人现场检查、核实,对群众举报属实的污染问题,迅速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其中,对井陉县陉山大道风景线小区附近石灰粉加工点粉尘污染问题,该县立即组织公安、供电、环保及当地乡镇政府,连夜对该加工点进行了彻底清理,目前已全部取缔到位。对晋州市营里镇张十字庄村东南角电缆厂烟囱冒黑烟问题,现已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改,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拟对该企业行政处罚3万元,目前行政处罚手续正在按法定程序办理。对元氏县南佐镇井元路、附近煤场扬尘污染的问题,该县现已责令南佐镇煤炭物流园及园区内全部储煤场停业整改,并强化井元路及园区内道路抑尘措施。

  同时,对鹿泉区龙泉花园燃煤乱堆放问题,该区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目前煤堆、料堆已全部覆盖到位。对长安区南高营村村西、北高营村村南有建筑垃圾的问题,该区组织人员迅速行动,目前建筑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

  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其他线索,目前相关部门和县(市)区正在现场核查、处理,并将及时把查处结果反馈上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同时,我市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健全制度,完善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