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程款?建设或施工总承包先行支付欠薪

27.01.2015  12:21

  近日,省住建厅组织召开了全省保障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会议,要求因拖欠工程款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已经支付工程款的,总承包企业负总责,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因企业经营困难、资金链断裂或责任人逃匿等,确实无力支付工资的,要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或从其他渠道垫付农民工部分工资和基本生活费,给予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