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工商部门业务统计数据运用水平的思考和建议

21.12.2015  10:11
  当今社会已进入大数据时代,依据大数据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成为时代的新常态、新潮流。对工商部门来说,基于市场准入、执法监管、消费维权等重要职能而产生的业务统计数据,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充分发挥工商业务统计数据的作用,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服务,是工商部门服务发展、有为有位的重要支撑点,同时也是工商部门主动适应新常态、谋求新发展的有力保障。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一些地方由于领导重视不够,对业务统计数据的运用明显不足,导致工商部门的很多统计数据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政策参谋和经济指引作用。
  
  一、工商部门具有三大板块的业务统计数据
  
  (一)市场主体发展统计数据。一是按市场主体类型划分,有个体、个人独资、合伙、农专社、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等类型数据;二是按市场主体登记形式划分,有内资企业、外资企业等类型数据;三是按市场主体性质划分,有私营企业、集体企业、国有企业等类型数据。四是按市场主体产业划分,有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等三种类型;五是按市场主体行业划分,有采掘业、制造业、农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批发和零售业等类型数据。
  
  (二)执法监管统计数据。一是按处置方式划分,有现场处置(如责令改正)、立案查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类型数据;二是按执法大类划分,有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打击传销、无照经营、广告监管、商标监管等类型数据;三是按违法种类划分,有不正当竞争、假冒伪劣、侵害消费者权益、虚假广告、商标侵权等类型数据;四是按监管行业划分,有成品油、农资、汽车、粮食、棉花等类型数据。
  
  (三)消费维权统计数据。一是按消费者诉求形式划分,有申诉、举报、咨询等类型数据;二是按商品种类划分,有食品、药品、家电、服装、日用品等类型数据;三是按内容划分,有商品质量、售后服务、人格尊严、合同、计量、广告等类型数据;四是按维权目的划分,有换货、退货、赔偿损失、修理等类型数据;五是按工商部门的处置程序划分,有受理件、处置件、成功件等类型数据。
  
  二、工商部门业务统计数据的运用价值及意义
  
  (一)党委、政府层面。一是市场主体的行业、地域分布,可以为地方党委、政府招商引资、及时调整产业政策提供最直接的参考;二是市场主体的注册资本、经营规模等数据对比,可以让地方党委、政府科学评估本地市场主体发展潜力,以便适时出台有针对性的刺激计划或政策;三是执法监管数据,可以便于地方党委、政府真实了解本地市场经济的法治建设情况,并在政策变化、舆论导向、部门支持等方面,将这些关键因素综合考虑进地方经济发展方针、政策;四是消费维权数据可以让地方党委、政府真实了解本地消费市场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调整有关的监控、引导政策。
  
  (二)企业层面。一是市场主体发展统计数据有利于引导企业的投资、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等经济活动,避免投资盲目,降低投资风险;二是市场主体分析数据有利于平衡区域经济,促进不同行业市场主体的整合、转型;三是执法监管数据有利于增强执法威慑力,强化各类市场主体的自律意识;四是消费维权数据有利于各类市场主体调整广告宣传、商品包装、市场营销、格式合同等方面的工作,进一步促进消费和谐。
  
  (三)个人层面。一是通过市场主体数据,可以让个人科学评判本地的就业形势、创业形势等,有利于促进人才流动的良性循环;二是工商部门发布执法监管数据可以引起个人对执法监管的关注,并在日常生产生活中,积极做好人民监督,有利于推动执法工作;三是科学的消费维权数据可以指导消费,警示消费者在一些特定行业、特殊领域注意消费维权,不给违法行为可乘之机。
  
  (四)上级机关层面。一是对市场主体统计数据的审查,可以让上级机关及时了解、掌握下级工商机关登记服务质量、数据运用水平,以便于及时调整业务指导措施;二是通过对执法监管数据的评估,可以量化各地工商机关的执法效能,特别是对人均案件少、大要案件少、执法监管领域严重失衡的下级机关,上级机关可以增强指导、考核、奖惩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化解以往笼统执法考评的弊端。三是对消费维权数据的分析,有利于上级机关在业务培训、部门协调、舆论引导、重点问题重点解决等方面均衡用力,以便完善维权制度、机制,创新维权方式和措施。
  
  (五)地方工商部门层面。一是对业务统计数据的有效分析、评估、运用,可以让地方工商部门及时找到、发现工作中的短板和问题,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完善工作方法;二是有利于提升部门地位,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地方工商部门各类业务数据的适时呈报,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可以大力提升工商部门的部门地位;三是有利于树立良好部门形象,通过发布统计数据,可以有效展示工商部门的积极作为情况,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
  
  三、工商部门业务统计数据运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目前,各地工商部门普遍存在重数据统计、轻数据运用的情况,对于业务统计数据运用价值缺乏正确认识。一方面导致工作效能无法“立体”体现,影响部门地位和形象;另一方面导致工作中的不平衡现象难以发现,不清楚工作中的“短板”。
  
  (二)方法不科学。工作实践中,重基础数据的统计,但在运用指标的设置上缺乏考虑,很多纯粹是为了统计而统计。特别是在统计数据运用方面,大多停留在简单统计数据分析层面,对业务统计数据运用把握不准。实际上,根据《统计法》的规定,统计调查、统计分析除了提供统计资料,最主要的还要有统计咨询意见,而这正是工商部门目前统计工作的问题所在。
  
  (三)缺乏深度挖掘。不同的业务数据,具有不同的使用价值,但是具体运用中,工商部门还缺乏对统计数据的深度挖掘。而且在呈报形式上也比较单一,如大多地方工商部门都是将统计资料通过一般公文报告的形式呈报党委、政府,由于党政领导每天接收的资料较多,这样的报告难以引起党委、政府的重视。在对外发布方面,更是有所缺失,对各类经济活动的指导性不足。
  
  (四)系统运用不足。在系统内,各项业务统计数据目前都还仅仅停留在数据统计层面,没有用于政策调整、监督检查、绩效考评、专项奖励等方面。如从历年统计数据来看,有的地方人均办案率低、大要案件少、案件类型不平衡、监管触角延伸不广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存在,没有引起相应重视。
  
  四、加强工商部门业务统计数据运用的几点建议
  
  (一)要高度重视。各级工商部门应高度重视业务统计数据运用,要充分发挥各项业务数据的使用价值,要健全机制、配置人员、添置措施,确保业务统计数据运用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将业务统计数据运用纳入各项业务工作的绩效考核指标,对于工作突出、社会反响较好的部门、个人要给予专项奖励。
  
  (二)要夯实基础。狠抓数据统计工作,从数据汇总、录入、检查、修正等方面,全面确保基础数据详实、准确。特别是在基础数据收集方面,应建立完整的数据记录制度,避免数据遗漏。如消费者咨询数据等,应严禁人为随意填报数据。
  
  (三)要主动开发。各级工商部门应对本级掌握的各类业务数据进行全面主动开发,根据市场主体发展、执法监管、消费维权等不同类别,形成分析报告,提出分析意见,并专题呈报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参考。同时,要结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重大政策出台等时机,形成有针对性的专项数据统计报告,供决策借鉴、采纳。
  
  (四)要对外发布。各级工商部门应通过门户网站、知名媒体等途径和渠道,定期发布工商业务统计数据分析报告,为市场投资、资源开发、商品和服务消费等提供参考、指引。对于不能全文发布的统计报告,也应提供适当的查询便利,尽可能多地发挥出各类业务数据的使用价值。
  
  (五)要内部运用。各级工商部门应定期从业务统计数据中查找工作“短板”,并及时采取弥补措施。特别是上级工商部门应以业务统计数据为主要参照,加强对下级工商部门的绩效考核,并在日常登记、执法、维权工作中,以统计数据为指引,加强对下级工商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督查,有效避免下级工商部门“为了完成任务而完成任务”的现象出现,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履职效能。□河北省海兴县工商局 王玉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