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关开发区工商局配备记录仪全程记录执法过程

23.09.2015  09:33

      秦皇岛市山海关开发区工商局按照即将于10月1日实施的《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相关要求,从即日起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该局为每个办案科室配发了1台执法记录仪,并进行了操作使用培训,提出了使用规范和要求。在接受投诉、调查取证、外出执法、调解消费纠纷等公务执法工作时,启用执法记录仪,推行执法全程录像,通过同步录音、摄像、拍照等功能,采集证据,还原执法现场,降低执法风险,确保执法公正、透明,让执法工作更能得到群众和行政相对人的认可。此外,配备的执法记录仪在应用过程中,对执法人员是否依法按程序、文明规范执法即时记录,实时监控执法人员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在岗情况和执法行为等,从而有效监督干部规范执法。执法记录仪的投入使用,进一步推进了该局执法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法制化。(李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