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县工商局三项措施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有序开展

27.10.2014  11:01

  国务院制定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五个配套规章都已正式发布,并已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按时保质落实好 “一条例五规章”,抚宁县工商局积极采取三项措施,稳步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和网络等宣传媒介的宣传作用和窗口单位直接与经营者打交道的主渠道,广泛宣传登记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政策,营造户户皆知的舆论氛围。同时要求各单位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内容,取得地方党委政府对工商工作最大的支持。

  二是强化学习培训。在积极参加省市局培训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学习培训计划,在对系统内职工进行培训的基础上,分批组织经营者进行培训,熟悉年报操作流程,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三是做好档案清查,确保数据完整。着手清理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书式档案,认真比对、核实已录入的企业基本数据,保证经济户口数据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刘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