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困难职工脱贫插上“翅膀” ---《河北省工会创业就业扶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发布

02.02.2016  18:03

日前,省总工会下发《河北省工会创业就业扶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举全会之力实施创业就业扶持专项行动,加强“造血式”扶持,帮助受助者实现创业就业愿望,使困难职工真正脱贫解困,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作用。

        《方案》明确,自2016年至2018年,利用三年时间,在全省开展工会创业就业扶持专项行动。省总2016年编列2000万元专项资金,各市、县工会进行资金配套,省、市、县三级工会2016年度总计投入创业就业扶持资金达到5000万元,全省工会扶持创业就业项目达到600个以上。

        《方案》强调,创业就业项目扶持对象为以下三类群体中有就业创业愿望和能力的人员:在档管理的困难职工、化解过剩产能失业下岗的困难人员、困难农民工会员。

        《方案》提出,各级工会组织、受助者个人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确定创业项目,创业项目应为投资少、见效快,能帮助受助者尽快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短平快项目。创业项目使用全省统一LOGO“河北省工会精准帮扶创业扶持示范项目”,并在显著位置悬挂标牌。创业项目扶持方式分为以下四种:一是小额贷款贴息方式,由市级以下工会与银行协商一致并签订协议,为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办理小额贷款(一般不超过20万元),省、市工会可提供贴息(不超过3年)。对于确有发展前途,吸纳人数较多的项目,可提高贷款额度,但最多不超过50万元。二是无息借款方式,由省、市工会以无息借款的方式投放,每个项目一般为5万元以内,使用期限为1到3年,到期全额归还借款本金。三是资金入股方式,由工会组织实施或创业者联办的项目,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可由省、市工会与提供配套资金的工会、具体实施的工会以及创业人员共同持股。四是生产资料等物资支持方式,对于所需资金额度较小、所需生产资料适于统一采购的简易创业项目,可由市级以下工会提出支持生产资料项目的意向,通过公开招投标进行采购,省、市工会直接支付货款,生产资料提供给受助者,不需偿还。对于所需资金较大、形成固定资产的,由市级以下工会作为所有权人监管,无偿或以优惠价提供给受助者使用。

        《方案》指出,各级工会要扎实做好创业就业扶持项目的部署谋划,加大督促落实力度,按步骤有序推进,确保顺利完成全年任务。《方案》对2016年全面实施阶段细化了10个具体推进步骤,对2017年和2018年进行了总体部署。

        为推进专项行动的顺利实施,《方案》强调了四项保障措施。省总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专门成立创业就业扶持专项行动推进办公室,省总领导对各自所联系的市总有督导职责。省总把实施创业就业扶持专项行动列为对市级工会重点工作评价内容,省总对照目标任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各地目标完成情况定期进行统计、排队、通报,年终进行综合评价,对完不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形成全会上下合力抓重的格局。

        同时,刚刚闭幕的省总工会十二届四次全委会将创业就业扶持专项行动列为全省工会的重大项目,以项目求突破,着力解决精准帮扶更有效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省总工会主席王增力对实施好专项行动高度重视,要求“精准帮扶要作为工会今年乃至今后改革创新打造的一个新品牌,下大力抓出实效。如何做到精准有效,关键是要有善心、能做实事。”着眼打赢脱贫攻坚战,全省工会系统正在举全会之力,以创业就业扶持专项行动的落地生根保障每一名困难职工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道路上不掉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