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印发《河北省2017年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方案》部署安排我省安全生产巡查工作

09.08.2017  03:24
  8月3日,省安委会印发《河北省2017年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方案》,对2017年安全生产巡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本次巡查工作对象是11个设区市政府和定州、辛集市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可延伸至县(市、区)、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及企业、单位。
  本次巡查工作以查问题、促整改为主要任务。重点检查2015年以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情况;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开展情况;完善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健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情况;推进依法治安情况;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加强安全基础能力建设情况。
  本次巡查工作还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流程,涵盖了巡查准备、巡查进驻和实施、巡查报告、巡查反馈、督查整改和成果运用等5个阶段,又具体分解成27个工作节点、内容,推动安全生产巡查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本次巡查工作,省安委会将组织成立6个巡查组,于8、9、10月期间,分两批进行巡查,对存在重大突出问题的市,可适当延长巡查时间,也可另行组织开展专项巡查或者开展巡查“回头看”。通过巡查工作的实施,督促检查各级人民政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有力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推动全社会整体本质安全水平提高,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监管二处    刘立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