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冀州市政府出台文件支持供销社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

31.03.2016  15:17

 

  近日,衡水冀州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组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实施意见》(冀州政办发〔2016〕27号),进一步深化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平稳起步、规范运行。文件明确规定“由供销社承担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建设任务,注册成立河北省冀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有限公司”。各乡镇依托基层社或供销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组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农工委、农牧局、国土局、林业局、水务局、发改局等相关部门发挥自身职能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