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峰峰集团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通过有关议案
26.11.2014 19:18
本文来源: 国资委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通过有关议案
11月26日,冀中能源峰峰集团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次股东会会议。冀中能源集团股东代表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张汝海,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股东代表河北省分公司总经理助理樊洪生,峰峰集团董事长陈亚杰,监事会主席张振峰,副董事长、总经理赵兵文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出席会议
在首先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陈亚杰主持并代表董事会对长期以来各位董事履职尽职、勤勉敬业,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随后,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总经理工作报告》、《2013年度财务决算、利润分配方案和2014年财务预算方案》、《2014年投资方案》和《公司章程》修正案。
张振峰主持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陈亚杰主持召开了第八次股东会会议,与会股东代表审议通过了有关议案。
张汝海在讲话中说,在全体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以及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会议取得圆满成功。感谢各股东单位、有关方面给予会议的大力支持配合,并对峰峰集团在2013年复杂严峻的市场形势下,通过努力拼搏取得的优异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樊洪生在会上讲话。他说,在国家整个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煤炭行业持续低迷的形势下,峰峰集团顶住压力,通过实施一系列有效应对举措,实现企业平稳运行,确实不容易。要认真谋划考虑明年工作,不断强化底线和作为意识,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力争取得更大的业绩。他表示,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将发挥优势,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峰峰集团的发展。
峰峰集团股东单位和公司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冯如飞)
本文来源: 国资委
26.11.2014 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