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峰峰集团荣获河北省职工道德建设标兵单位

29.05.2015  11:23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荣获河北省职工道德建设标兵单位

日前,河北省总工会、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河北省文明办、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文件,表彰了一批重视职工思想道德建设、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广泛开展职工道德建设活动、自觉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职工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峰峰集团被授予“河北省职工道德建设标兵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峰峰集团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按照集团公司党政总体部署,丰富职工道德建设载体,多方位多角度选树模范榜样,用先进的思想占领职工道德高地,形成了企业渡危解困的强大合力,促进了企业持续稳健发展。峰峰集团还将进一步加强职工道德建设,更加深入地挖掘选树宣传在困难形势下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在职业道德,技能提升,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勇于担当等方面树标杆,引领感召和带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企业改革发展大潮,共同为实现企业各项目标贡献力量。

(工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