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峰峰集团与中石油河北销售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10.08.2016  16:22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与中石油河北销售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8月9日,冀中能源峰峰集团与中国石油河北销售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成品油供需业务、集团加油卡业务、非油品业务、加油站经营业务等方面开展合作。冀中能源峰峰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陈亚杰,总会计师张建峰、中国石油河北销售公司副总经理阮晓刚出席了签约仪式。冀中能源峰峰集团副总经理成光星、中国石油河北销售公司副总经理周德军分别代表双方企业共同签约。

 

 

峰峰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陈亚杰在签约仪式上讲话。他说,峰峰集团和中国石油河北销售公司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结成战略伙伴关系,能帮助我们双方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尤其是成品油供需业务、集团加油卡业务等,可让峰峰集团和职工家属享受到优惠服务,是一件好事。下一步我们要成立项目推进小组,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具体业务,确保合作项目尽快落到实处。希望双方加强沟通,在目前合作的基础上,从合作层面、合作内容、合作模式上继续深入和扩大,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周德军说,峰峰集团是国有特大型煤炭企业,是河北省重点企业,是我们寻求的重点合作对象。十分感谢峰峰集团给予这次合作的机会。现在整体经济形势压力较大,我们双方是国资企业,合作抱团取暖,将各自的条件、资源整合利用,可实现共同发展。我们会制定详细的计划,安排专人负责,尽快抓紧落实,服务好峰峰集团和职工家属。希望下一步双方能加深合作,取得更大的合作成效。

据悉,双方下一步还将开展合资合作可行性研究。

 

(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