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矿区环保局实施“八大举措”铁腕治污

01.02.2016  12:22
近日,峰峰矿区环保局制定完善了2016年工作计划,将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为目的,扎实推进环境综合整治,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精细管理、精心运作、精准治污,铁腕铁规治污,全面提升全区环境质量。为此将采取“八大”举措:   一是编织“大网络”。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立市政府为一级网格、县政府为二级网格、各乡镇办事处为三级网格的环境监管网络,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单位、到岗位,实行“定区域、定职责、定人员、定任务、定考核”,加强日常监管、源头监管,提升环境监督管理水平。   二是构建“大格局”。构建水污染治理大格局,在提高达标排放率、构建大气污染防治大格局,强化燃煤锅炉整治、挥发性有机废气污染控制、工业企业扬尘治理及秸秆禁烧等工作,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预警应急机制,持续改善全区空气环境质量。   三是开展“大联合”。开展联合专项行动,联合公安局环安大队每月开展一次专项行动,突出夜查暗访和恶劣天气执法。开展联勤联动执法,联合公安局继续开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切实做到“按日计罚一批、停产限产一批、查封扣押一批、取缔关停一批、移交移送一批、约谈公布一批”。   四是实施“大监控”。对重点污染源强制安装远程视频监控。企业自动在线及远程视频监控设备,定期对污染点源进行分析、研判,建立快速预警响应机制。加快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步伐,武装监测仪器设备,细化监测人员分工,加强业务培训考核,扩展业务范围。   五是创建“大生态”。全面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开展农村环境一体化整治,大力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生态乡镇、生态村、绿色学校、绿色社区。 六是推行“大监察”。严格执法监管,监察中队每月对重点企业开展一次现场监察,严格开展土小企业取缔,定期开展“回头看”行动,逐一详细排查,拉出清单,限期取缔。严格排污费征收管理,开展排污费征缴稽查,确保依法、足额、及时征收。    七是提升“大管理”。实施精细化管理,加大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新建项目环境管理、危废管理和应急处置、信访案件查处、宣传教育、环保考核等力度,全面提升环保业务水平。   八是建设“大队伍”。狠抓环保队伍自身建设,严格教育培训,严谨执法程序,严明工作纪律,严肃考核问责,着力打造环保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