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矿区人民法院:“四抓”加强作风建设

25.07.2014  20:08

      为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峰峰矿区法院采取五项措施,全面加强干警司法作风建设。

一是抓教育,提高作风意识。坚持每月学习会制度,院党组确定每月专题教育课题,由一名院领导进行专题教育,通过教育,形成院领导带头学,引领干警自觉学,提高干警严谨作风意识的良好氛围。

二是抓调研,解决实际问题。结合当前审判执行存在的突出问题,该院确定了五个调研课题,制定了调研方案,由分管院领导带着相关部门的人员走进各自联系点进行蹲点,开展调研,撰写调研文章,结合实际解决困难、难题。

三是抓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完善了《请销假制度》、《公车管理制度》、《信访案件首问制度》等规章制度,依照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对法院内部的管理秩序,严格了管理的氛围,促进了管理规范化。

四是抓监督,强化自我约束。通过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社会各界对干警进行司法作风测评等形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此举促进干警自我约束能力的提高。

编辑:张亚宁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