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山峰等四人获“石家庄市文明公民标兵”称号

14.06.2016  10:49

    6月9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对省会市民在公交车上合力救助一名妇女的事件进行了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广大反响。6月13日,省会文明委决定授予救人市民刘山峰、邱静静、吴中定、李文弟等四人“ 石家庄 市文明公民标兵”荣誉称号。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高天为他们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章,并称他们是石家庄的骄傲,是全市人民学习的榜样。

    在13日下午召开的表彰座谈会上,刘山峰、邱静静、李文弟分别讲述了当时事件发生的过程,纷纷表示这是他们应该做的,帮助别人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

    高天代表市委向他们表示敬意,并祝贺他们获得“石家庄市文明公民标兵”称号。高天指出,刘山峰等人的行为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见义勇为、扶危济困、友爱互助的优秀传统美德,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提出的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次的要求,体现了石家庄人热情互助、乐于助人的大爱精神。危急关头,他们把个人利益置之度外,他们的身上闪烁着人性的光辉,是了不起的群体,是石家庄的骄傲,是全体市民学习的榜样,是正能量的充分体现。希望各位标兵在今后的工作中,把这次难忘的经历作为奋斗的起点,做好各项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使这项工作成为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亮丽风景线,为全市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能获得这个称号我觉得特别荣幸。”刘山峰说。他表示,这是很小的一件事情,任何一位公交司机遇到这种情况,都会自觉这么做:“今后,我会更加努力工作,多做好事,为传递正能量、弘扬好的传统做出自己的贡献。”(记者 王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