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电器受损上万维修费 该找谁来索赔

05.03.2016  10:19

  随着“”的一声异响,灯泡熄灭,电视机等各种电器也停止了运行。昨日上午,邯郸市滏明苑小区部分居民气愤地说,他们家中的不少电器竟然同时损坏,其中一户仅维修费就达数万元,可电力部门与小区物业均认为“事不关己”。如今已过去了1个多月,众人的财产损失仍未得到赔偿。

  滏明苑小区位于光明南大街滏阳桥西南侧,为一栋33层住宅楼,目前共住有100多户居民。今年1月份,由滏明物业有限公司负责小区的物业管理和代收电费等工作。

  家住19层的骆女士回忆说,2月1日晚11点左右,她正和几位朋友在客厅聊天,所有亮着的灯泡不知为何闪烁几下后全部熄灭,两部正在充电的手机猛地弹射到了地上,黑暗中各处相继传来一阵儿“噼里啪啦”的声音。骆女士当时非常害怕,以为小区供电发生故障。

  次日一大早,她和家人发现电视机、空调、洗衣机以及厨房的电磁炉、抽油烟机等电器均无法正常工作,甚至墙壁内的部分电线也被烧毁。经维修人员检测,电器不属于正常损坏,应该与电流过大有关。

  当天晚上,15楼的常先生和18楼的逯女士也同样听到了电器发出的异常响声,并看到电源插座和上网设备冒出火花和白烟,部分电器设备不同程度受损,主要是内部电路板毁坏,损失比较严重。

  据居民介绍,此次电气事故集中于13层至23层,涉及数十户居民,其中受损最严重的为骆女士,其手机、电视机等各类电器维修费,包括房屋装修等,总计4万余元。

  对于滏明苑小区居民遭受的损失,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解释说小区为临时用电,他们收取的电费已全部交给电力部门,所以物业与此事故无关。

  邯郸市供电公司有关人员则表示,按照产权划分,小区变压器和低压部分归开发单位所有,电力部门只负责高压输电线路。此前,他们曾提醒过产权单位低压供电设施严重老化,急需进行更新或维修。

  那么,小区居民又该找谁维权呢?律师高峰认为,无论临时用电还是正式供电,电力部门只要知道用户为已经投入使用的住宅区,并且如数收取电费,就必须保证用电安全,承担因监管不力引发的事故责任。同时,小区开发单位和物业公司也对居民无法正常用电和相应损失承担一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