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居民用水用气将执行三组阶梯价格 现行价格不调整

22.03.2015  09:43

居民日常生活离不开自来水和天然气,民用自来水和天然气的价格调整也牵动着居民的心。昨日,石家庄市召开市区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分级用量听证会,会上石家庄市物价局公布了市区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分级用量听证方案,包括消费者、经营者、其他利益相关方和有关政府部门等在内的25名听证代表参加了听证会,并充分表达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对市区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分级用量的政策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了充分论证。最终方案待研究报批后,公布执行。

●石市用水用气现行价格不调整

目前,石家庄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每吨水费为3.63元,这个价格适用于居民家庭生活用水、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社区居委会办公和服务用水。低保户、特困户用水价每吨2.93元。

居民用天然气(管道天然气)价格为每立方米2.4元,包括居民生活用气、学校学生生活用气、非营利性福利机构用气。特困群体(特困职工、低保户)生活用气价格为每立方米2.2元。

市物价局负责人介绍,这次省会市区居民用基础水价和气价(现行价格)不调整。按听证方案,实行阶梯水价后,不加价的范围能覆盖89%左右的用户,第二档水量能覆盖近97%的用户;实行阶梯气价后,不加价的范围约能覆盖91-95%(两个方案)的用户,第二档能覆盖近97%的用户。

阶梯水价分级用量方案一中,户年用量第一、二、三阶梯分别为120立方米以内、120-168立方米及168立方米以上;在方案二中,户年用水量第一、二、三阶梯分别为120立方米以内、120-180立方米及180立方米以上。阶梯气价分级用量方案一中,居民用户年用气量第一、二、三阶梯分别为240立方米以内、240-480立方米及480立方米以上,用燃气壁挂炉独立采暖用户第一、二、三阶梯分别为300立方米以内、300-1000立方米及1000立方米以上;在方案二中,居民用户年用气量第一、二、三阶梯分别为300立方米以内、300-480立方米及480立方米以上,用燃气壁挂炉独立采暖用户同方案一。

阶梯水价气价用量皆分三级

基础价格用量涵盖大多数居民

方案确定了居民用水价格级差为1:1.5:3,规定阶梯水价用量分三级,第一阶梯水量基数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原则上按居民家庭每户月用水量不超过10立方米确定;第二阶梯水量基数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原则上按居民家庭每户月用水量不超过15立方米确定;第三阶梯为超出第二阶梯的部分。

居民用气价格级差为1:1.2:1.5,规定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80%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部分。

阶梯水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套住宅为一户,对家庭人口数量较多的用户,可凭有关证明向城市供水企业申请增加水量基数和限期,期满后可申请延期,不申请的恢复原定水量基数。

对于天然气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对应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当地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单个居民用户家中对应家庭居民人数较多,可以申请增加第一阶梯气量。

阶梯水价和阶梯气价均以年为计量周期,居民家庭用户年度用水用气量在第一阶梯量内的执行基本价格,超过后按相应阶梯价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