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法规草案:擅改社区养老设施最高罚100万

08.07.2014  11:38

  擅自变更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最高罚款100万元,社区医院需为老人提供建健康档案等5项服务。昨起,全国首个居家养老服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7月13日前可登录市人大官网提意见

  根据草案,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被擅自变更用途或者出租,最高罚100万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对常见病、慢性病进行全程跟踪,开展医疗康复、护理服务、双向转诊服务和签约式医疗卫生服务等五项服务,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应当设老年病科。

  《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共22条,不设章节。根据北京具体情况,在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与制度、界定各方主体权利和义务、规范政府责任、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制定了内容。7月13日前,公众可登录市人大官网提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