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环保局认真做好环境监察后督察工作

26.09.2014  11:08

为进一步提高环境行政执法效能,确保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命令执行到位,根据国家环保部《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赵县环保局积极开展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工作。

一是认真梳理分析企业名单,详细掌握企业状况。通过查阅企业现有的档案资料、违法案卷等相关资料,详细掌握企业基本信息、生产内容、生产工艺及处罚履行等情况。

二是开展后督察现场检查,督促企业履行处罚决定。执法人员按照《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 要求,列出执行要求和后督察时间表,并组织开展后督察专项检查。对后督察中发现拒不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命令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督促企业履行处罚决定。

三是继续完善后督察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制定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工作制度,形成一套定期梳理,不定期检查,及时汇报相结合的工作程序,将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纳入行政执法日常监管中,结合信访、排污收费、监督监测等相关工作,深入推进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工作,同时,认真研究、分析各类案件的具体情况,不断总结后督察工作经验,逐步将后督察工作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