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县环保局实行“四个严肃”严查企业违法排污

21.11.2014  11:57

一是严肃查处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水污染问题。要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摸清底子,拉出单子,加大污染治理力度,确保排污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组织监察、监测、管理、法规等各科室人员对重点企业、重点流域进行定期检查,不定期突出抽查,发现有偷排偷放行为的企业进行严厉惩处。

二是严肃查处建设项目违法违规问题,严把建设项目的环保准入门槛,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对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实行提前介入,环保审批,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好“第一审批权”和“一票否决权”。对建设项目进行一次全方位、多角度地清理清整,对未审批先建设、不审批也开工、没验收就投产的建设项目和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一律实行停产整治。

三是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确保信访案件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初信初访坚持做到早介入、早立案、早分析、早调查,将污染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并建立了重点案件局长亲自审批、分管领导接待来信来访和现场勘验办理,责任科室与监察大队联动查处的管理机制,有效地提高了信访办案质量。

四是严肃查处环保专项行动中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加大企业明察暗访力度,增加监测频次,实施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对重点排污企业要出击重拳,一查到底,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所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