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环保局“四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30.09.2017  08:36

一、环境违法行为“三查”行动。为查清底数、彻底治理,该局按照昼夜行动、交叉互动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纵横排查、拉网补查、随机抽查、暗访督查活动。

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大执法”行动。定期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和重点环境信访案件进行“回头看”,不给环境违法行为喘息之机,铁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三、重点环境信访问题“大督查”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反复投诉的污染企业、污染区域进行重点排查,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

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大监察”行动。加强对放射源单位等重点行业的排查,对涉及危废企业的实际生产与环评批复是否相符,“三同时”执行是否到位,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是否正常,原

料、产品储存是否规范,放射源的放置、使用及转移记录是否规范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全县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