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局“四个强化”保障百姓汛期用药安全

31.08.2017  00:33

自8月起,廊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强化”要求,全力确保汛期药品质量安全。 一要 强化意识。 通过下发通知、召开会议、签订责任书等方式,强化各县(市、区)局责任意识,明确汛期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密切关注各辖区的天气情况和汛期动向,全面做好汛期药品安全保障工作。 强化重点。 明确汛期重点检查项目,重点检查全市药品批发企业的冷库、阴凉库、常温库温湿度是否达到要求;温湿度设施设备性能是否完好;冷链运输设施设备是否正常使用;温湿度记录是否真实完整;药品是否按规定的储存条件陈列摆放;中药饮片是否出现霉变、虫蛀等现象。 强化监管。 按照属地监管、分级监管的原则,辖区各局对企业汛期应急药品储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消毒类、清热解毒类、急救类药品的储存、供应与配送工作,保证汛期上市药品供应的及时、足量、安全;加强对辖区内涉药单位的监督抽查,建立应急药品快检通道,并对药品仓库进行突击飞行检查,杜绝水污染药品、变质药品上市流通;依法严厉查处借洪灾之机制售和使用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要强化防控能力。 提高对汛期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建立药品企业日报制度,督促企业第一时间上报药品安全事故和突发灾情,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快速妥善处置,及时防控药品质量安全风险。

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30余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800余家,排查药品安全隐患30起。下一步,该局执法人员将继续严守汛期药品质量安全关,以实际行动确保百姓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