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中心张瑞甲代表国家林业局参与对江西省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工作

28.02.2015  16:28

        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办场字〔2014〕199号)”要求,受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委托,1月27日至2月8日,质检中心林木种苗质检室主任、林业正高级工程师张瑞甲作为国家林业局检查组成员,到江西省抽查林木种苗质量情况。抽查了12个县(市、区)的国有苗圃、个体苗圃和造林地的槭树、油茶(长林系列、赣无系列、赣州油系列)、樟树、杉木、闽楠、红豆杉、马尾松、枫香、山樱花、湿地松、香榧、木荷等12个树种,65个苗批的苗木质量,检测项目主要是综合控制条件、苗龄、地径、苗高、根系,油茶实生苗、未除萌比例。查阅了生产经营许可、生产经营记录、标签、良种、检疫、自检、种子来源等档案情况。出具了现场意见书,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建议。

抽查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主要林木目录(第一批)》、《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抽查暂行规定》、《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林木种子采收管理规定》、《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油茶种苗质量管理规定》等。

检测的主要依据是《林木种子检验规程(GB2772-1999)》、《林木种子质量分级(GB7908-1999)》、《育苗技术规程(GB/T6001-1985)》、《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1999)》、《容器育苗技术(LY/T1000-2013)》等正式颁布施行的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