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环保局五项措施推进环境监察“阳光执法”

21.07.2014  11:51

晋州市环保局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环境监察“阳光执法”,建立健全“阳光环保”管理制度,推进依法行政,加强环境监察执法政风行风建设。

    一是开展环境监察执法知识全员培训。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培训、现场执法实践等方式,使全局环境监察人员全面、系统地掌握环境监察执法知识。

    二是公开环境监察执法信息。对环境监察机构和人员、工作制度和程序、排污费标准、行政处罚情况、举报电话和投诉部门等环境监察执法信息进行公开。

    三是开展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2013年以来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着力规范环境监察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

    四是开展环境监察稽查和排污收费稽查。规范环境监察稽查和排污收费稽查工作,提升环境监察执法质量和效能。

    五是开展“讲大局、守纪律、做奉献”主题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抓好教育落实,打牢环境监察人员履职尽责的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