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烟囱治尾气采重罚 河北出重拳严防污染

21.11.2015  09:39

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的通知》,提出全面加强今冬明春河北大气污染防治,确保今冬明春全省PM2.5等6项大气污染物平均浓度低于上年同期,重污染天数少于上年同期。

严管深治燃煤污染

进入采暖期,燃煤量增加造成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大。河北省严控煤炭总量,在完成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关停取缔实心粘土砖瓦窑、“拔烟囱”等控煤三大行动的同时,推进千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开展重点用煤单位能耗数据在线采集,确保完成年度削减煤炭消费500万吨目标任务。

同时,严格管控散煤,推进散煤减量化替代、清洁化替代,建立覆盖城乡的洁净型煤配送体系。加强重点环节管控,在市区出入口设置煤质检测站,确保生产、进口、销售、使用的煤炭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严防细管扬尘污染

通知提出,自2015年11月15日至2016年3月15日,除重大民生项目、违章建筑外,停止市区拆迁项目审批作业,拆迁工地实施湿法或封闭作业。抓好道路交通扬尘治理,加强破损道路维修抑尘,彻底清除道路两旁积土、道路护栏下和道牙石周边泥土,降低道路积尘负荷。

严控严查尾气污染

到2015年年底前,完成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3.86万辆黄标车淘汰任务。同时,严格二手车交易市场监管,防止报废汽车通过二手车交易市场流入社会。此外,落实黄标车等车辆限行规定,建制镇以上城市建成区、高速公路全面禁止黄标车通行,城市建成区特定路段特定时间禁止大型货运机动车、农用车通行。

严管烟花爆竹燃放

制定烟花爆竹禁放方案,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主城区除除夕和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五和正月十五7时至22时外,其他时间全部禁止燃放,重污染天气三级及以上预警期间预警区域内全面禁放,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和零售网点暂停烟花爆竹销售。

严防严治工业污染

钢铁、焦化、水泥、玻璃、石化等重点行业要加快实施环保设施升级改造,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脱硫、脱硝、除尘、VOCs整治等重点减排工程。同时,也组织钢铁、水泥、火电等企业错峰生产,尽量将设备检修维护时间安排在供暖期,积极削减污染物排放。

加强考核问责

河北省将把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率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各地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对重视程度不够、措施不落实、转办事项未限期办结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行一次通报、二次约谈、三次问责。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涉嫌犯罪的大气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河北电台记者 屈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