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相杰涉毒案一审获刑7个月 罚金2000

28.02.2015  17:43

  尹相杰因非法持有毒品罪,一审获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是否上诉其表示回去考虑。

  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尹相杰非法持有毒品案今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由法官辛祖国独任审判。9时整,该案准时开庭。尹相杰着便装被带入法庭。 2014年12月25日,北京警方根据群众举报,在朝阳区某小区内将尹相杰抓获,当场起获毒品十余克。经现场检测,尹相杰尿检呈甲基苯丙胺阳性,其对非法持有毒品和吸毒行为供认不讳。 2015年1月7日,北京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对尹相杰批准逮捕,他也成为今年涉毒吸毒被批捕的首位明星。 2月12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对犯罪嫌疑人尹相杰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12月25日14时许,北京市公安局禁毒总队于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内将犯罪嫌疑人尹相杰抓获,当场从其家中起获疑似毒品及冰壶等吸毒工具。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于2014年12月29日出具《毒品检验报告》,上述查获的毒品中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共计 13.93g、氯胺酮(俗称K粉)0.04g、大麻1.02g。所有毒品均已收缴。  


 

编辑: 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