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可从网上代开电子发票

19.10.2018  15:34

小微企业可从网上代开电子发票

10月18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税务局了解到,目前,河北省小微企业网上免税代开电子发票系统已经正式运行,石家庄市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均可利用网络使用该系统代开电子发票。

为降低小规模纳税人办税成本,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省税务部门积极创新网上办税方式,组织建设了小微企业网上免税代开电子发票系统,使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足不出户”,便可通过“河北省网上税务局移动办税端”手机APP,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据市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利用该系统代开电子发票的小微企业,需要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月销售额小于3万元;二是已核定增值税税种但未核定发票票种;三是单位纳税人或定额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

他介绍说,使用代开电子发票系统时,用户需通过实名认证才可注册“河北省网上税务局移动办税端”手机APP账号,保证了身份可信;所有发票数据均由局端税控服务器生成,并实时传输至防伪税控系统,保证了其实时正确有效。

同时,开票者可24小时随时通过手机APP开票,发票抬头信息推送功能,可以使开票者不再手工输入发票抬头,方便快捷不易出错;受票方可以即时收到电子发票,并能在手机上随时查看。

这位负责人提醒,使用该代开电子发票系统纳税人,无需为“河北省网上税务局移动办税端”手机APP、电子发票开具等服务承担任何费用;开票全程只需手机操作,无需购买其他设备。(首席记者靳晓磊)

责任编辑:李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