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省级试点县首个通过验收

03.02.2015  16:14
    1月26日,按照《河北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关于在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区开展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创新运行管护机制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省水利厅对邯郸市邱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及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进行了验收。这是全省第一个通过验收的小水改革省级试点县,也是第一个通过验收的压采区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县,为全省小水改革试点工作及压采区创新运行管护机制工作起到了典型示范作用。     通过改革,邱县纳入改革范围的小型水利工程全部明晰了工程产权,落实了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发放了“两证一书”(所有权证、使用权证和责任书);邱县人民政府印发了《邱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运行机制》等3个管理办法,明确了“县财政设立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和维护养护经费,可从下达的农水项目和有关支农涉水项目工程经费中提取1%,用作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建立了基本稳定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和奖补机制;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新型管护模式,组建了4支专业化工程管护队伍,完善了5个基层水利服务站,对小型水利工程实施专业化和集中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