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之争:物业反击

27.08.2016  09:06

这两天我们为您持续报道了,正定正华花园小区的物业之争。由于小区物业公司管理服务不到位,业委会于去年年底召开了全体业主大会,有百分之八十以上业主同意选聘新的物业公司,来对小区进行服务。经记者核查,此次业主大会投票结果是真实有效的。既然业主大会都开了,那为何这么长时间过去了,在小区进行服务的,还是原来的老公司呢?继续来关注,正华小区物业这点事。

上次节目中跟您提到,正华小区物业公司给记者提供的民意调查资料,经记者核实过后,存在很多并不真实的信息。此举在无形当中降低了物业公司,在小区业主面前的公信力。面对业委会和业主们不断地指责,物业公司也并不示弱,一连列举出了业委会的“三重罪”。

物业所说的收费,指的是小区旁边某企业的消防逃生楼梯,占用了小区里的一小块儿空地,业委会收取了对方的占地费。

物业公司已经用公告的形式,将以上几项内容,贴满了整个小区。而对于物业公司的这种行为,业委会也发表了严正声明,声明中用到了“盲顾事实真相,颠倒黑白”等字眼,称物业公司的说法,是对业委会的故意抹黑和诋毁。而业委会随后贴出的严正声明,也被物业公司迅速给撕毁了。

在声明的电子版中我们看到,业委会对于物业公司的控诉,逐一进行了澄清。拿业委会收取的三万元占地费来说,该款项是经过永盛物业公司负责人同意过后才收取的,绝非擅自而为之。并且其中大部分费用是用在了购置小区监控等基础建设上,剩余四千元作为业委会办公经费。

而根据物业管理条令的规定,小区公区收益的款项,钱花在哪,怎么花,必须是得全体业主说了才算。假如未经业主大会的同意,只是在物业公司与业委会之间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双方的做法都是存在问题的。

双方剑拔弩张的氛围,从物业办公楼前悬挂的条幅上就可见一斑,“正华业主强烈要求罢免业委会”几个字显得格外扎眼。而谁又能想到就在几个月前,业主大会投票决定重新选聘新的物业公司之后,现在的永盛物业,其实一度是被当成了“第一候选人”,差一点就和业委会签署了新的合同。

据帮忙记者了解得知,在业主大会投票结果出来以后,房管所物业科,组织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开过一次会,在这次会议之后,物业公司才不得不认可,业主大会的投票结果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在这次会议之后,物业公司又是什么样的反应?

在选聘新物业公司这个起点上,永盛物业和其他物业公司一样,也获得了同样参与竞争的权利。

听业委会说,当时他们考虑备选的物业公司大概有三四家,而永盛物业最终成为了他们的“第一候选人”。

在这份盖着物业公司公章的协议上我们看到,除了维护和保证业委会的正当权利之外,还有一项内容引起了我们的注意。小区公区收益的百分之三十要按期拨付给业委会。

听业委会说,此举的目的,更多是为了让物业公司的公区收益,进一步公开透明,毕竟钱怎么花、花在哪,还是全体业主说了算的。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业委会将物业公司的承诺书公示张贴在了小区里面,没想到此举却惹恼了物业公司。

在我们的询问之下,物业公司暂时不承认曾经签过这份协议。当初和业委会签完承诺书之后,由于在最终的合同条款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分歧,最终永盛物业的竞标之路也就没有了下文。

在我们的继续询问下,物业公司终于承认了,曾经签过的这份保证书。

从这以后,业委会彻底放弃了重新聘用永盛物业的念头和打算,开始重新寻找起了别的物业公司。而物业公司这边似乎也没有闲着,除了给我们提供了一份内容不实的民意调查表之外,他们还做了哪些工作呢?

物业公司口中所说增加的巡逻人员,在业委会成员的描述当中,却变成了另外的一种身份。

就在我们帮忙记者的采访过程当中,忽然有几个年轻小伙向我们走了过来,现场气氛一下子开始变得紧张了起来。来人是谁?难道就是刚才被那位阿姨称之为“打手”的内保人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