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间:小伙刚上班就受伤 劳动关系还是劳务派遣成焦点

21.04.2016  12:04

市民小刘通过姐夫介绍找到了一份工作,可谁成想,活没干几天就受了伤,索赔又成了问题,小刘只得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原告小刘今年只有19岁,2015年11月份,经过他的姐夫介绍,到被告某建筑公司电工班工作,但是没想到上班刚几天,他就遭遇了意外。

原告小刘说,经河北省三院诊断,他受的伤为多发皮裂伤,中指指深屈,指浅屈肌腱断裂,环指指深屈肌腱断裂,住院8天,共花费医药费8600元。事后,被告建筑公司只垫付了3000元医药费。虽然小刘一家多次讨要剩余的医药费,但被告拒不支付,于是小刘将对方告上法庭,索要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等约18000元。

对于原告方的诉讼请求,被告建筑公司则称,与小刘之间并无劳动关系,所以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对于被告方提出,他们与小刘只是存在劳务关系的说法,原告代理人予以了否认。

被告建筑公司代理人称,小刘受伤是所在工地确实为他们承揽的工程,但是他们公司将工程总承包下来以后,又将工地分包给了几个劳务公司,使用的工人也都是劳务公司派遣的员工。

被告建筑公司代理人称,小刘属于劳务派遣,所以受伤后应该找劳务公司索赔,建筑公司不应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在法庭上,被告建筑公司并未出示与劳务公司签订的派遣合同。

法庭上,原被告双方对争议焦点进行了阐述,法庭当庭并未做出宣判。法官表示,此案关键的一点,就是认定小刘究竟与哪家公司存在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