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上强调:法院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做严格公正司法的表率

04.02.2015  17:04

      2月3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各级法院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严格公正司法的表率,切实肩负起历史的重任,团结带领广大法院干警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断作出新贡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高度,深刻指出领导干部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关键作用,强调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共同努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立意高远、分析深刻、振聋发聩,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全国各级法院,尤其是法院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讲话精神,深入领会、掌握精髓,在学以致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推动法院工作不断取得新发展。

        会议强调,各级法院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肩负起推进法治建设的历史重任。要深刻认识人民法院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中肩负的重大历史责任,充分认识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团结带领广大干警,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断作出新贡献。要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严格党内生活,加强纪律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增强凝聚力、战斗力,把领导班子真正建设成为政治坚定、敢于担当、善抓工作的坚强集体。

        会议要求,各级法院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做严格公正司法的表率。要做尊法的模范,坚守法治信仰,带头尊崇法律、敬畏法律;做学法的模范,带头加强学习,及时更新法律知识,全面掌握、深入了解法律;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要切实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在当前一些领导干部思想和行动中存在的法治不彰问题警醒自己,切实从周永康、薄熙来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防微杜渐、警钟长鸣。要带头严格公正司法,依法秉公办案,保障法官敢于办案,确保法律得到不折不扣的实施。要尊重司法规律,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加强管理,不断提升审判管理、司法政务管理、司法人事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会议强调,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进一步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到忠诚信仰上、落实到严于律己上、落实到勇于担当上,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抵制西方错误思潮、错误理论,确保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头脑十分清醒、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

        会议要求,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对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所作重要批示精神,不断推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要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严格司法,促进社会大局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积极稳妥推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统筹协调推进,抓好督促指导,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切实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大力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进一步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依法复查、及时纠正机制,坚持依法纠错原则,对冤假错案坚持发现一起、纠正一起、问责一起。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不懈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为做好法院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和纪律保障。

        会议要求,要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增强司法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性、前瞻性和针对性,对全面深化改革反映到司法领域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适时调整司法政策,切实加强司法应对,提供有针对性的司法服务。要主动把握、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要求,依法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创新驱动,妥善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为积极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少平、奚晓明、南英、景汉朝,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张建南,党组成员、副院长贺荣,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学文、杜万华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编辑:张亚宁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5年2月4日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