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将试点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

04.06.2015  18:34

    为进一步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强化保险对风险管理的核心功能,日前石家庄市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0年,石家庄市将力争保险深度达到5%,保险密度达到3500元/人以上。

    其中明确,鼓励有条件的个人及单位建立商业补充养老保障计划,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围绕强化保险对民生的保障作用,《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中的作用。积极推广企业年金,鼓励有条件的个人及单位建立商业补充养老保障计划。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统一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据了解,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属于商业保险范畴,以自愿参加为基础,不影响老年人既有养老福利。

    如何运用保险手段为丰富市民“菜篮子”、“米袋子”提供保障?《意见》强调,支持保险机构提供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的“三农”保险产品,鼓励开展由各级财政保费补贴支持的梨、核桃、红枣、苹果等特色干鲜果品保险试点和家禽养殖保险试点。

    开展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探索气象指数保险等新型产品和服务,逐步扩大“保价格、保收入”的农业保险品种和范围,推进商业性农业保险快速发展。建立农业保险参与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机制,保障猪肉市场供应安全。

    《意见》还提出,要增强保险对新经济、新业态的培育作用。支持保险资金参与我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保险公司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及有关互联网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合作和业务创新。

    支持保险公司积极运用网络、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促进保险业销售渠道和服务模式创新。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各类个人消费信贷保证保险,推动我市消费结构升级,助经济提质增效。(记者 张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