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我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启用签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

15.09.2014  13:22

  为进一步便利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提高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签发和查验效率,增强证件防伪性能,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我省将从9月15日起在全省启用签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即2014版往来港澳通行证)。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为参照有关国际标准设计制作的卡式证件。往来港澳签注以直接打印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背面(可重复擦写)的方式取代了贴纸签注方式。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采用符合国际标准的高安全性集成电路芯片,与电子普通护照相似,可存储持证人个人信息资料及证件、签注的签发信息。为确保持证人个人信息安全,内地和港澳地区主管部门均建立了严密的管理制度,并使用成熟的数字化防伪安全机制对持证人个人信息进行保护。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启用后,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的管理政策不变,证件申请受理渠道和审批条件不变,收费标准不变。在办理环节,除须采集(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或者核验指纹信息外,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申办渠道、程序及条件与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完全一致。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启用后,群众申领和使用证件将更为便捷。第一,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参照电子卡式旅行证件的国际标准设计印制,大小与居民身份证或信用卡相当,携带和使用更为方便;第二,证件内嵌智能芯片(内存持证人基本资料、照片及签注等信息,供内地出入境管理部门、边检机关及港澳地区口岸查验部门共享读取),外覆新型激光防伪膜,采用十几种安全防伪措施,防伪性能更强;第三,成人证件有效期由5年延长为10年,往来港澳签注可在证件背面重复擦写,无需频繁换证,进一步降低了持证人办证成本。

  与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相比,内地居民申领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新增加了以下环节:一是采集及核验指纹环节。除因指纹缺失、损坏等原因无法采集指纹的以外,首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16周岁以上(含)的申请人,均须采集或核验指纹,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已经申领过电子普通护照并成功留存指纹信息的,申领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时无需再次采集指纹,但须进行指纹核验。二是新增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环节。为进一步提高口岸通行效率,持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且在申请证件时签署了《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的内地居民,可在通行口岸使用自助查验通道通关(赴港澳旅游团队仍需按现行规定由人工检查通道通关;首次入境香港的内地居民,须经由传统柜位办理入境手续,经人工检查获准入境,方可在该次入境后使用香港自助查验通道)。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启用后,仍在有效期内的现行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和贴纸签注可继续使用。持用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内地居民,可继续申请贴纸签注,也可以申请换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