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将共建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01.12.2017  09:10


北京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杜燕 摄



北京推行“阳光餐饮”工程建设,推进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和食品加工操作过程可视化,严格规范餐饮业经营行为,让民众吃得更安全、更放心。 杜燕 摄

  中新网北京11月30日电 (记者 杜燕)京津冀三地还签署了共建“京津冀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合作协议,三地将构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协作治理体系。这是记者今天从北京市食药监局获悉的。

  为期两天的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现场会在京召开,期间三地签署以上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三地将构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协作治理体系,使京津冀三地所辖城市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所辖县达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标准,且重点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到75%以上,培育一批“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2018年北京市、天津市环北京地区基本达到“京津冀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目标;2020年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环京津地区达到“京津冀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目标;2025年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全域达到“京津冀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目标。

  根据协议,京津冀三地进一步深化食品和农产品产销衔接机制、源头管控协作机制、联合检查机制、信息及资源共享机制、检验监测协作机制、应急处置和案件协查机制、重大活动保障协作机制等联动协作机制。

  其中,建立三地统一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销地准入规范,实行统一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证明制度。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鼓励大型连锁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较大规模的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与优质食用农产品供应基地及生产加工企业建立跨区域“农餐对接”“农超对接”“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产销直挂机制。

  三地还将推动区域性监管信息和数据共享,实现检验监测资源和信息共享,实行食用农产品快检结果互认。建立完善应急处置和案件协查机制,建立食品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从业人员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依法严惩重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北京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让首都市民享受优质、安全、放心的食品,北京16个区同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并推行“阳光餐饮”工程建设、食用农产品产销衔接机制建设以及京津冀食品安全联动协作机制建设等。目前东城、西城、海淀、顺义4个区已完成食品安全示范区验收评估。北京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升,民众食品安全满意度由2014年近70%上升到2017年86.7%。(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