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老赖”将不得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4.12.2015  21:44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刘清波)日前从河北省工商局获悉,从今年12月起,凡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老赖”,将受到信用惩戒,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从12月起,全国工商系统启动了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惩戒工作,根据《公司法》和《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工商总局等8部委签署的《关于印发〈“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精神,对全国范围内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公司登记注册环节全面实行任职限制。12月1日,“河北省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交换应用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并与国家工商总局“全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交换应用系统”进行联网,这标志着我省将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信用联合惩戒。

目前,省工商局经济户籍管理系统已升级企业登记功能,实现了在企业申请办理失信被执行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董事、监事、经理登记时,系统能够实现自动拦截、自动弹出警示窗口,提示限制原因,并自动生成《申请人告知单》,提示其与相关人民法院接洽。“老赖”履行偿债义务后,向相应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该法院将其从名单中删除,并经法院与工商部门数据交换后,相关任职资格限制将自动解除,此举确保既不漏过一个“老赖”,又保障已经履行法定义务的人的合法权益。省工商局还将尽快把经营异常名录数据推送至政府相关部门,推动联合惩戒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