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县环保局“七项措施”加强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环境监管和污染治理

21.03.2016  09:05
  为改善县内环境质量,平乡县环保局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加强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环境监管和污染治理工作。      一是加大大气污染防控和总量减排工作力度。对重点大气排放源加强监管,加强安装脱硫设施工作的监管,加强了对重点企业大气污染治理项目的监督检查,监督企业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时间表,加快治理项目的工程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治理任务。      二是开展污染源治理再提高工作,削减污染物排放量。指导多家企业制定方案,按照工作要求,督促企业落实再提高工程进度,确保按期、保质完成治理任务。      三是强化环境应急管理,提高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水平和能力。修订、完善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置应急设施,培训专职人员,并多次开展应急演练,以确保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的参与处理。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提供服务信息。使企业进一步了解国家、省市环保局的要求以及环境管理审批事项的受理范围、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提高企业负责人的环保意识。      五是定期走访企业,主动为企业提供服务。全局业务科室的工作人员以科室为单位每月走访重点企业,对非重点企业开展不定期走访,在走访时向企业讲解宣传相关政策,及时了解企业的环保措施以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主动的为企业提供相关服务。      六是召开企业服务座谈会,搭建政企沟通平台。定期召开企业服务座谈会,由分管领导主持,相关人员参加,直接听取企业对环保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包括排污申报、排污收费、污染设施的监督监察、建设项目审批等,为政府与企业搭建有效的沟通平台。      七是积极加强部门协作,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建立各部门联动机制,提前介入招商项目,加强沟通对接,全程跟踪服务,及时给建设单位提供建议和咨询服务,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把问题解决在前面,并指导和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开展环评编制工作,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少花时间少走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