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对用血紧张情况实行四级预警

05.02.2015  14:19

      分别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个级别

    河北新闻网2月4日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张淑会)为有效预防、及时应对和消除各种原因导致的采供血危机,省政府日前出台《河北省血液保障应急预案》提出,对河北省可能发生的用血紧张情况进行预警,并按照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确定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个预警级别。

      血液应急保障事件分为四级

    预案指出,河北省将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职责明确的血液应急保障体制。

    如果河北省发生突发事件造成用血量激增,及气候、季节等原因造成采血减少而导致的临床供血紧张状态,将启动该预案。根据血液库存量、临床用血量以及突发事件重大程度,我省将应急保障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根据预案,一般(Ⅳ级)应急保障事件是指因气候、季节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导致2个及以下设区市临床用血激增,血站血液库存总量或某一血型库存量连续5个工作日处于低库存运行。较大(Ⅲ级)应急保障事件指因气候、季节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导致3至5个设区市临床用血激增,血站血液库存总量或某一血型库存量连续5个工作日处于低库存运行。重大(Ⅱ级)应急保障事件指因发生地震、风暴洪灾、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造成我省1个及以上血站采供血设施、设备遭到严重破坏,从而无法采集、制备、储存血液且1周内无法恢复;因发生突发事件,造成我省半数以上地区(6个及以上设区市)临床用血激增,血站血液库存总量或某一血型库存量连续5个工作日处于低库存运行,多地区血液严重紧缺。特别重大(Ⅰ级)应急保障事件指由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特别重大血液应急保障事件。

      血液应急保障事件应2小时内上报

    该预案要求,各级采供血机构要利用国家血液信息管理网络开展血液应急保障日常监测工作,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建立监测预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根据监测分析结果,经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同意,我省将对可能发生的用血紧张情况进行预警,按照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确定血液预警级别,预警级别分为红色预警:特别重大(Ⅰ级)血液应急保障事件;橙色预警:重大(Ⅱ级)血液应急保障事件;黄色预警:较大(Ⅲ级)血液应急保障事件;蓝色预警:一般(Ⅳ级)血液应急保障事件。

    该预案还提出,采供血机构发现血液应急保障事件后,应在2小时内尽快向所在地设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尽快向本级政府报告和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各级政府应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尽快向上一级政府报告。接到信息报告后,事件发生地的市、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应急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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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设区市将至少建两个应急献血队

    河北新闻网2月4日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张淑会)记者今天从省卫生计生委获悉,我省将组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献血队伍。同时,除常规采血屋、采血点外,市、县(市、区)政府应根据采血需要,在人员密集场所预设一定数量(省会市至少5个,设区市至少3个,县级至少1个)的采血点,根据需要随时启动。

    按照要求,各设区市政府应建立至少两个应急献血梯队,每个梯队不少于5日临床供血需求人数(团体献血人员不少于75%),应急队伍人员血型比例根据当地常规血型比例组建,并组织梯队人员填写应急献血志愿表。同时,应急献血梯队实行登记管理,将应急献血团体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应急献血志愿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血型等有关信息输入数据库,每年确认1次,报省政府应急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