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文玲:对所有煤矿进行一次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的体检

02.03.2017  18:36
  ——省安监局、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召开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3月1日,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峰峰集团召开,会上传达学习了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回顾了2016年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分析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今年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重点任务,本次会议由省安监局和煤监局党组共同研究召开。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宋文玲、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周德昶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安监局巡视员程文科主持,省煤管局、河北煤监有关领导及各处室负责人、各产煤市安监(煤管)局分管副局长、煤监分局长、各主管科(处)室主要负责人和煤炭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所属煤矿矿长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观看了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邯郸市、张家口市、邯郸煤矿安监分局、峰峰集团公司、开滦股份公司、峰峰集团羊东矿、九龙矿、梧桐庄矿和开滦集团吕家坨矿就相关工作经验进行了典型发言。 宋文玲指出,2016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明显,重点突出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煤矿关停力度,积极推进煤炭化解过剩产能工作。 2016年,全省共对51处矿井实施关闭,3处矿井部分产能退出,共退出产能1400万吨。 二是开展重大灾害治理行动,提高煤矿抵御灾害水平。 对全省25处重点煤矿进行了全面排查,排查隐患和问题600多条。开展了煤矿冬季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截止目前,共对49处矿井进行了执法检查,下发执法文书100多份,下发监察指令3份,分别对邢台和张家口市政府下发安全生产整改令,建议两处矿井列入关闭范围。 三是狠抓瓦斯水害防治,严防煤矿重特大事故。 对全省所有煤矿的瓦斯等级进行了重新鉴定,并对全省所有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矿井进行了专家会诊。授予9处矿井“2015年度防治水示范矿井称号”。 四是强化煤矿双基建设,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 加强井下用工管理,优化生产系统,认真落实警示教育制度。去年1月20日,省安监局、河北煤监局约谈了6个主要产煤市分管副市长、安监局长和部分企业及上级部门的董事长、总经理。 五是做好新《煤矿安全规程》宣贯,增强依法治安能力, 通过集中讲解、知识竞赛、抢答赛、有奖答题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了务实、有效、深入的宣传活动。 六是加强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加强煤矿矿长安全资格的考试与考核,强化职工教育培训,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加大对煤矿教育培训工作的监督执法。 七是探索建立隐患排查和风险预控体系,减少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企业自查自改、监管部门督导检查的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健全煤矿隐患排查激励机制。今年以来共对2起事故,3处矿井实施了挂牌督办。 八是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以最严格的措施严防煤矿事故发生, 由各产煤市政府牵头制定包矿督导方案,组织市县各有关部门所有人员(值班除外)对辖区内全部矿井进行驻矿督导,各煤矿企业集团董事长、总经理亲自任组长、亲自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大检查。 2016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好转,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共发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6起、死亡6人,同比分别减少4起、5人,分别下降40%和45.5%,煤矿百万吨死亡率0.095,下降42.42%,首次下降到0.1以下,年内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全省累计48个月、整4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同时,宋文玲指出,要清醒认识全省煤矿安全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煤炭市场形势看:由于前两年煤炭市场疲软,煤矿企业亏损严重,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煤矿安全欠账不同程度存在。从全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情况看:安全监管不到位,煤矿违法违规生产现象时有发生。安全管理不严格,煤矿安全问题和隐患依然大量存在。责任不落实,煤矿隐患排查整改的质量不高。从面临重点难点看:按照我省煤炭化解过剩产能方案,今年还要关闭和部分退出煤矿13处,退出产能700多万吨,特别在当前形势好转的情况下,难度会更大。按照国家规划要求,30万吨/年以下的小煤矿要逐步引导退出,目前,我省仍有30万吨/年(不含)以下的小煤矿45处。随着煤炭市场转暖,一些“三超”生产现象、边建设、边出煤、突击生产、甚至一些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等问题很有可能发生。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在工作方向上,统一思想、保持定力;在工作谋划上,精细科学、标本兼治;在工作推进上,求真务实、敢于担当。

宋文玲强调,要突出重点,全面做好2017年各项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煤矿关闭退出 。一要采取超常规的措施,全面完成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13处关闭退出任务。同时,对历史遗留的尚未关闭到位的矿井全部关闭到位,确保关实关死。对部分去产能的矿井要严格按照新公布的产能组织生产,确保工作落实。对列入今年关闭退出计划的矿井,一经公告,立即关闭,原则上不设“过渡期”或“回撤期”,并派人盯守。 二是加强对各类煤矿的安全监管。 对于在产煤矿,一要严禁证照失效继续组织生产;二要严禁超层越界开采,严禁开采各类安全保护煤柱;三要严禁瓦斯超限、瓦斯抽采不达标、监测监控系统不可靠、水文地质情况不清、煤层自然发火严重等隐患未彻底处理仍继续组织生产;四要严禁使用淘汰设备、工艺和非防爆、非阻燃设备,严禁使用维修、检测不规范和保护装置不完好的机电运输设备;五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限产要求以及产能释放的规定组织生产,严禁突击生产,对千人以上矿井一律核减产能;六要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制度、日常隐患排查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尤其是正在实施关闭退出回撤设备的煤矿企业要制定专门的技术措施和方案,严禁微风、循环风和不合理的通风方式进行作业。对于经批准的正在实施技改和建设的煤矿,严格施工过程管理和建设工期管理,严禁超期建设和赶任务、抢工期行为。对于停产停建的煤矿,停产期间,需人员入井的要严格执行零散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和领导值班跟班制度。按规定对提升、运输、通风等大型机电设备进行维修和检测。对于长期停产停建的矿井,一律严禁人员下井。 三是认真组织开展煤炭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活动。 按照煤矿冬季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方案部署,继续做好以“八查”为重点的大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层越界、证照超期仍组织生产等“五假五超”行为。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精准打击、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严惩重罚,始终保持打击非法违规生产行为的高压态势,严防各类煤矿事故发生。要继续实施驻矿监管措施,凡是没有落实包矿盯守责任的煤矿,要抓紧明确专门部门和人员,做到辖区内各类煤矿包矿盯守全覆盖。“两会”后,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前一阶段盯守检查掌握的情况,突出重点,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监察。 四是加强煤矿安全基础工作。 一是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新标准的宣贯培训,尽快掌握新标准;认真组织好新标准试点工作,严细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及时总结并推广试点经验,全面开展对标创建工作,努力实现动态达标,确保2017年所有生产煤矿全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二是积极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各煤矿要全面启动风险预控体系建设,认真开展危害因素辩识和风险评估工作,对各种风险确定班组、区队、矿井、集团公司等分级管控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要以人的行为管控为重点,真正实现把风险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挺在事故前面的要求。三是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结合国家新修订的《煤矿安全培训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从业人员培训档案,确保全员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四是强化全员素质教育,要按工种组织编写培训教材,拟定理论考试题库和实操考试要点,充分利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调度会、班前、班后会,职工学习培训日等时间,组织开展职工继续教育,全面提升全员安全素质。 五是认真开展煤矿“全面安全体检”活动。 这是今年国家总局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所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在煤矿“全面安全体检”活动中,要紧紧盯住瓦斯、水、火等重大灾害因素,以及设备设施完好、安全防护措施齐全、安全监控系统正常、安全避险系统完备、安全投入到位等要求,对所有煤矿进行一次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的体检,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各类安全风险在可控范围。 六是深化煤矿瓦斯治理。 一是加强瓦斯督导,严禁瓦斯超限作业。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对瓦斯等级发生变化的、通风瓦斯管理存在较大问题的、特别是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年内省市两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各组织一次瓦斯专家会诊,充分利用专家的技术资源,及早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二是严格落实瓦斯治理措施。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坚持先抽后建、先抽后掘、先抽后采原则,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坚持开采保护层、地面钻孔预抽和穿层钻孔抽放等区域治理措施先行,局部措施补充的原则,不能采取区域治理措施的煤矿要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将有突出危险煤层转变为无突出危险煤层后再进行开采。高瓦斯矿井要加强瓦斯抽采管理,确保将高瓦斯煤层转变为瓦斯煤层后再进行开采。所有瓦斯抽采措施必须由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要把抽采达标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的重要指标,凡抽采不达标的,不得评定为达标矿井,不准进行采掘生产等活动。三是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出现瓦斯超限现象,必须立即停产撤人,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处理。 七是强化安全监管监察执法。 一是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落实权力清单,制定责任清单,编制落实执法计划,用好执法手册和文书,严格规范监管监察执法,加大惩处力度,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今年起,省局对市、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执法计划实施备案制,并且将对各产煤市、县(市、区)执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二是强化复工复产验收。各煤矿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全面排查矿井各系统、各环节、各岗位;要针对查出的隐患,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治理责任,彻底治理隐患;隐患治理完毕,煤矿企业或煤矿要先行组织验收。在先行组织验收合格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申请验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并履行主要负责人签字手续后,以正式文件通知煤矿复工复产。要严格执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凡在验收工作中违反程序、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并问责。对故意隐瞒问题违规申请复工复产的煤矿,要严肃追究申请煤矿的责任,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6个月内不再受理复工复产验收申请。 就认真抓好全国“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宋文玲强调, 一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 全国“两会”召开在即,这是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我省地处京畿,特别是近几年来,多次在2月底、3月初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影响十分恶劣,有效遏制“2.28”现象,为全国“两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既是当务之急,也是目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更是必须切实做好、坚决完成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2月20日,国家总局召开视频会议,第一次就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专门进行安排部署。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研究部署,狠抓责任和防范措施的落实。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采取针对性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从去年开始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当前已进入“冲刺”和“交卷”阶段,也是最为关键的阶段。特别是在我省煤矿连续48个月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安全生产大检查已持续2个多月的情况下,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发扬连续作战的作风,克服自我满足和厌战懈怠情绪,进一步总结经验、剖析问题,强化措施、加大力度,确保大检查的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要坚决纠正过去“只检查、不处罚”“检查多、处罚少”“检查走马观花、处罚不疼不痒”的问题,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依法严厉处罚,切实提高大检查的“处罚率”,通过严厉的处罚让企业有所触动。 三要严格做好煤矿复工复产工作。 在此期间,各地要严上加严,凡未经验收合格,未按规定签字,并发正式文件通知,一律不得复工复产。特别对地方政府决定停产的部分在产煤矿和在建煤矿,要严格按停产措施控制下井人员,严防此类煤矿在两会期间擅自组织生产建设。 各级要立即进入临战状态。 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要组织救援力量和装备物资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妥善处置;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舆情应对,维护社会稳定。 就2017年重点工作,周德昶强调,要强化红线意识、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切实增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瓦斯治理、水害防治和兼并重组、托管、单独保留等三类煤矿这三个关键,切实履行好煤矿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做好严肃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严肃事故举报核查工作、严肃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做好煤矿安全“体检”工作、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煤矿应急救援和安全培训等基础工作,切实提升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水平。 会上,河北省煤安办副主任张广富同志传达了国家局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总工程师白卫生对全省煤矿“全面体检”工作进行了部署。
河北安全生产》记者 唐宗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