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对我省开展第二次全面推行河长制督导检查

15.09.2017  16:27

继水利部3月7~8日第一次对我省督导检查河长制工作后,9月7~8日,水利部农水司司长王爱国带领督查组,对我省开展第二次全面推行河长制督导检查,实地抽查廊坊、秦皇岛2市和大厂回族自治县、抚宁区2县(区)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省水利厅巡视员刘凯军及被抽查地区政府负责人参加督查。

督查组听取我省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询问河长制体系建设、管理责任落实、河道养护、岸线生态保护等情况,先后到廊坊市一干北引大厂回族自治县邵府镇段、潮白河大厂段、北京新机场天堂河改线工程和秦皇岛市戴河口、洋河公园、戴河生态园等地进行实地检查。

水利部督查组对我省河长制工作给予

充分肯定,认为我省推进河长制工作组织有力,各级工作方案完善,整体进展较快,特别是秦皇岛市一年多来探索实行河长制成效显著,为全省推行河长制积累了宝贵经验。同时,督导组要求我省尽快落实河长办机构、人员编制批复,全面竖立河长信息公示牌,开展“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制定完善河长制相关配套制度和考核办法,争取尽早全面建立河长制。



来源:厅河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