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办对“五一”节日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29.04.2016  11:21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4月26日,省安委办印发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各有关单位切实做好“五一”节日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加强监管,确保节日期间生产安全。在道路交通方面,要求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加强对旅游包车、长途客车的执法检查。在旅游景区方面,组织对游船、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和设备安全情况的检查。在人员密集场所方面,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加强大型公共活动安全管理。在危险化学品方面,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等各环节的执法管控力度,严查危险化学品车辆非法运输、违规装载、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高度重视,及早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分析汛期安全生产形势及各重点单位、重要区域和重要部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各岗位汛期安全生产责任。三是突出重点,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立即组织开展一次汛期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排查治理活动,以防范极端恶劣天气、滑坡、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为重点,组织对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四是加强演练,落实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与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形成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切实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