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对“为官不为”集体亮剑的深意

01.12.2014  18:39

  仅9月份,南昌就查处“为官不为”案件30起、问责97人;前9个月,福州市共有227人受到效能问责处理;河南全省共有1398人因此被查处……今年以来,全国多地向“为官不为”者“亮剑”。

  “为官不为”现象早已有之。中央八项规定执行以来,尽管以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机关作风大为改观,门好进了,脸好看了,但是事依然难办,“为官不为”现象仍比较突出。

  担当公职的干部,肩负着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理应奋发有为。可遗憾的是,有些干部却占着位子得过且过、敷衍了事,对党和人民的事业不负责任地“撂挑子”,不但严重伤害了干部队伍的肌体,而且严重危害了党和国家的长久基业。

  “党的干部都是人民公仆,自当在其位谋其政。”10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严词告诫“为官不为”者。同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上,也对“为官不为”者“不客气”地批评道:“尸位素餐本身就是腐败,不作为的‘懒政’也是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