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14家药品生产企业获《药品GMP证书》

22.12.2015  15:20



河北省药品GMP认证审查公示目录(2015第13号)(157)


为了全面提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水平,从源头上强化药品质量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推动医药产业升级结构调整,明年1月1日起,国内所有药厂都必须按照2010年新修订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简称“新修订药品GMP”)生产药品,否则只能停产。记者从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方面获悉,经现场检查和审核,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药品生产企业获《药品GMP证书》。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要求,2015年底前全部药品生产企业应达到新修订药品GMP要求,其中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应于2013年12月31日前通过,其他类别药品的生产均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通过。也就是说2015年12月31日是药企按照新修订药品GMP改造的最后期限。

12月15日,河北省食药监局对全省药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了集中培训。专程讲解了新修订《药品管理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刑法修正案(八)》等法律法规培训,并介绍了今年我省开展的药品GMP认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生产许可证》换发、药品抽验、风险防控等工作。并强调,企业家必须提升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明年要重点从开展药品单品种风险分析工作入手,提高风险防控水平。

据悉,国家局2015年共进行了270次跟踪检查,主要检查的对象是:

1、疫苗、血液制品,个别企业品种计划进行2次跟踪;

2、上一年度质量公报中抽检不合格的注射剂企业;

3、上一年度发放告诫信的企业;

4、注册生产现场检查或GMP认证检查发现缺陷较多的企业;

5、中药注射剂和生化药品;

6、国外检查机构检查发现较严重缺陷的企业。

截止目前为止,今年已有超过100家药企被收回GMP证书,远超过去年的81家。未来,如果面对专盯“飞检”的专职检查员,药企们,请守住你们的证书!

据《药品GMP认证审查公告》(第76期)统计,全国共有1446家次通过2010版GMP认证,涉及企业950家,共有70.02%的企业通过2010版GMP认证。

根据CFDA要求,所有药品生产企业均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版药品GMP要求。倒计时10天,如果仍没通过新版GMP认证,就会被淘汰出局,2016年1月1日起将不得继续生产药品。